十年前,我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男孩,读初一,十三岁。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住在学校。每个星期六回家,星期天返校,带来一星期吃的饭票、菜和零花钱。父母是土里扒食的,日子过得艰辛,意味着我的零花钱并不多,有时一元,有时几元,最多的一次是父母走亲戚了,没有给我准备下饭的菜,破天荒给了我十元钱。我小心翼翼地放在内衣口袋里,珍藏着这宝贝。
回学校的路上,我就想好了一点,菜少打点,稍微省点钱出来,去买一支心爱的笔,带有卡通图像的。早在半个月前,我就在陪同学逛街时,无意中看到那支笔,主体白色,画有几朵小花,顶端有一个卡通的熊猫,小嘴胖嘟嘟的,可爱极了。家离学校少说也有四十余华里,对于我来说,是很远的一段路程。不过因为脑海中有了这个想法,步伐也变得轻盈多了。
回到学校,满身臭汗,同村的伙伴邀我到河边去戏水,顺便洗个澡。我满心欢喜,拎着毛巾就一起冲出了校园。河边人不多,我们脱了,跳下了河,凉爽舒适。我们互相泼水,互相推搡打闹,一玩就是一个多小时。
玩累了,终于不情愿地爬起来,湿漉漉套上衣服,习惯性一摸我的口袋,里面有我的“重金”。不摸则已,一摸冷汗直冒,口袋里空了。我急得上下翻找,找遍了身上所有可能藏钱的地方,结果还是无影无踪。
找不到钱,意味着我一个星期只能干吃白饭,意味着我心爱的卡通笔再也与我无缘。沮丧的我恨透了这世界,恨透了偷钱的那个贼。我在心里潜意识地认为,钱不会掉,而是被偷。无奈中,我想到了老师,在所有学生心中,老师是神圣的代名词,是正义的化身。我把事情的经过原委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告诉了老师。
老师是个男的,大学刚毕业两年,大概二十五、六的样子,瘦削的脸,整天一身绿T恤,很随意地穿在身上,显得更加寒酸。我听说,他家也是农村,算是寒门学子,苦读了十几年,还是回到了山沟沟里,当起了孩子王。他未婚,原先见过个女的牵着他的手,来到学校里。那女的,好看时髦,长发披肩,走过去的地方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水味,一看就是来自大城市。后来听说他们分手了,原因吗?我们那群小孩子里疯传,还不是嫌贫爱富?至于真正原因,我已无法知晓。
老师坐在房间的椅子里,耐心地听完了事情经过,细心地盘问了每个细节,认真地思考了十元钱可能的去处。我站在那里,大胆地推荐了几个怀疑的对象,重点是、那个同村玩伴,因为从离开家到被偷,我与他相处的时间最长,也只有他知道我身上怀有“重金”,况且我找钱时,他的眼神里有丝丝的不安。
老师叮瞩我,钱可能是掉了,没有证据的话不可乱说,不能随意地怀疑别人。他还向我保证,明天就给我一个答案,一定查个水落石出。出了老师房间,阳光甚是刺眼,我的心却静静安定了,泪水也不知何时收了起来。
第二天早晨,老师就找到了我,把我单独叫出了教室,并郑重地把一张崭新的十元钱交到我手中,告诉我,钱是掉了,而不是被偷了,有人捡到了交给了老师。父母给我的钞票是旧的,这点当时的我根本没想,也压根没去怀疑老师的话,而是直接抢过了钞票,心中的狂喜,真如飓风刮过思想的空际,整整一天都有种幸福的物质在回旋。
有了十元钱,我的日子恢复了正轨,并且小日子还过得有滋有味,连平日里难得一见的猪肉,我在那星期里也打破常规地要过两次,并邀请同村玩伴一起吃,表达我的歉疚之意。
卡通笔也买了来。飞出校园,飞进商店,揣着笔,又飞回教室,放进文具盒里,看了又看。晚上睡觉时,还宝贝似的放在枕头底下,侧着身子用手摸着才甜蜜地进入梦乡。
老师还是那件T恤,每天夹着教案,穿梭于校园,流连于讲台,对我们谆谆教诲,提醒我们认真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不可做违背良心的事。我看着他,怎么看世界都是美好的。
后来,我走出校园,在某个静静的夜晚,突然想起这件事,才发现自己当时的幼稚,傻不可言。以常规的经验去判断,用理性的思维去猜测,我的十元钱其实是老师自己的,他从自己本不富裕的口袋里,掏出钱呵护了一个天真的心,庇佑了一个穷苦孩子的梦。真的感谢你,我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