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徒等待四年,四年间竟不觉得可以让一个人变化的如此剧烈,如同烈火煎熬下的沸水,只是想轻轻触摸,却又灼及到体肤。
我想,大概再过繁华的城池,也不过像一杯陈年的药酒,她被浸泡在其中。
直至她在今年鞭炮齐鸣的大年夜返乡后,暂别这场早已病入膏肓的浸泡。
今天的夜晚很是静谧饱满,平阔无垠的田地里,一尺长麦苗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暗绿色,我们俩还是坐在浅沟边,我用手摆弄着手边的黄泥土,一句话也挤不出来,积蓄了那么多年想同她说的话,在这样伴着无言在夜色中慢慢蒸发着。她见我不说话,很熟稔的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然后说道;别和我说,这么多年,你连烟也不吸。言语间,她已将一支烟放进嘴里点着,烟头的火苗一明一暗。
我伸手去拿烟,她却把嘴里的烟抽出,放进我的嘴里,然后笑着说道,呵呵,尚明,你叼烟的模样挺帅。
这样的举止,让我俩原本尴尬的气氛,瞬间缓了下来,然后我开始大口大口抽起嘴里的烟,仿佛能嗅到她口齿中的香气。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牵手,就在此地,只是那个时候,浅沟里还有青色的水,旁边野生植物也很茂密。
四年前的一日夏天,浅沟里还游着小田螺,我们赤着脚,卷起裤管,就在水里猫着腰摸田螺,她在大把大把的将摸到的田螺扔向岸边的时候,不小心打了一个趔趄,电光石火间,我拉着了她的手,温热的触感伴着水的冰凉,对于几年之后的我来说,还是那么真实,仿佛那刻握住的不是一个人手掌而是笃定的未来。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我暗暗发誓,这刻的人与物此生都要铭记。
忙了好一阵后,我们挎着两大筐田螺牵着手回去。那以后我们也便学会了牵彼此的手。那个时候的她只是简单的扎着马尾辫,会喜欢一直唱歌给我听,声音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