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家有六姊妹,两个哥哥两个妹妹一个弟弟,我母亲是长女,两个哥哥是大外婆生的,因为大老婆故去才重新娶了我外婆。从小我母亲就聪明伶俐,所以很得大家的喜欢,特别是外公,去什么地方都要带着她去。母亲的两个哥哥也很关心母亲,当时母亲的二哥在外省读书,假期里回来的时候也不忘给妹妹带回来一些漂亮的首饰。解放没几年,母亲也该出嫁了,于是,母亲抱着外公给她的铜水烟袋嫁到了父亲的家。再后来,可能是因为记着哥哥们的好吧,好到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为我定下了娃娃亲,对方是我二舅家的姑一娘一,和我同年,大我半岁。
记得有一次二舅母带着她到我们家做客,吃过晚饭,我们一家人围坐着火炉边聊天。我和她被安置在火炉边的一张大木床上坐着玩,煤油灯有些灰暗,不过气氛很热闹。在大家欢声笑语的时候,人们忽略了一个问题,我正在大木床上遭受她的欺负!当然我也是自卫还击了的,只是我比她小始终不是她的对手,终于我被她一腿踢下床来,掉进了床尾的一个专门用来和稀煤的坑里。那一年,她三岁我两岁半,也许是刻骨铭心吧,这么多年来让我我一直记得。
1983年那年我们结婚了,接着我们闹起了离婚。但由于多方面的的原因,直到1986年法庭才判离。也许人们会说,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是的,我也不想那样,只是人们不知道我遭受到的压力有多大。
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就知道了我是个被定了娃娃亲的人,寨子里的小伙伴们甚至有同班等辈的大人也会经常拿这事来“奚落”(抑或是嫉妒也未可知)我,也许是因为受不了人们的奚落吧,我就很反对近亲婚姻。
寨子里的阿哲家不多,也许大部分都是亲戚的缘故,寨子里的人们很亲近我的。特别是在我读中学那会儿,一到周末或是放假回来,寨子里的姑一娘一小伙们就很愿意和我上山放牧或者是和我一起搂木叶打猪草什么的,而当母亲知道了这些事,她就会特别在乎是哪些姑一娘一走近我,那些姑一娘一也就会被我母亲列为异端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