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分许多种,有恶狗、有宠物狗、有疯狗、有野狗……,今天梁实秋为大家介绍狗——恶狗。
恶狗到处都有,在乡下,在城市,我们一不小心招惹一下一只恶狗,恶狗便会无警告的向我们偷袭过来。不仅是我们,梁实秋也遭遇过不少恶狗的“突击”,他在重庆时在家里,被房东家的一只大狗偷袭过好几次,在乡下,也被几只家养的看门恶狗袭击了,但是,梁实秋对付狗也有几套办法,第一种办法:投以饵饼,不过这种办法对这些忠诚的恶狗是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它们看起来忠厚,但心却十分狡猾的家伙,吃完了丢来的诱饵,又继续偷袭人们,第二种办法:用暴力解决,按照梁实秋的办法来说,“进攻乃最好的防御”的方法,见头打头,见尾打尾。或者用最干脆的办法,拔出枪把狗给枪毙了!
其实看出狗的狗性就能看出他的主人是善是恶了,因为狗像主人,狗是很有灵性的,也是非常的忠诚的。狗不仅能帮主人看家,还会看主人的脸色,看到陌生人,如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主人对他(她)非常尊敬,那么狗也会摇头摆尾,讨好这位客人。但如果这位客人衣着破烂不堪,很邋遢,主人的脸色又很厌恶、很嫌弃的话,那么狗便会不客气的向这位客人汪汪大叫,狗也会嫌贫爱富,正所谓“狗眼看人低”吗!看透狗性就会看透它的主人的性格,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的。
其实,我自己也看过许多关于狗的书,如美国的埃里克.奈特写的震撼人心的《灵犬莱茜》故事主人公——乔的狗——莱茜被一位坏脾气的公爵买去了,但是莱茜不愿意待在公爵家里,便从遥远的北方跑回了南方——这不可思议上千英里的回归之旅,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出了狗的忠诚。我也借了潘恩灵的一本《巴格达有爱》,《巴格达有爱》讲述了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出乎意料地从一只脏兮兮的、满是跳蚤的小狗身上领会到了生命、死亡和战争的涵义。
其实,我对狗也非常有感情,曾经哭着让妈妈买了一只狗,因为看了这本书,看出了狗对人类的忠诚,我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杨绛在人生迟暮时写的书--《我们仨》,没有半点的文饰和卖弄,只是在听一位老人娓娓道来她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读来让人有温馨的感动………
她看着女儿钱瑗和钱钟书相续的离开人世,只能一个人思念他们仨……
杨绛和钱钟书的爱情一直是让我艳羡的,他们两可谓是典型的“书呆子”“书痴”,所以也许月老早就为他们牵了线才让他们在清华相遇,后来两人出国留学,国内发生战乱后回国,抗战,解放战争,三年自然灾害,文革,改革开放……他们就这样相孺以沫的,当然后来还有他们的女儿一道走完了一生……
他们从来都是与世无争,与人无求,不事权贵的,他们只求能有一份自在的闲适和从容,他们也许物质贫困,却是知识的富有者,精神上的贵族,在他们,知识全不是为了卖弄。“我们要江青给的房子?”,钱钟书这老头用如此轻蔑的语气如是说。而在如今这样一个被金钱灼烧的社会,在车水马龙,夜夜笙歌下,这种爱情,这种做学问的态度,这种处事的姿态已经不复存在了。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可悲呢?我时常在想我们所心心念念追逐的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还是我们只是爱上了理想的赝品而已?这个世界上独立的人多,自由的人少,而自由亦不靠索取得来,像他们那样活出真性情实属罕见了。我们往往只是做着这肉身的奴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是失了自己。
梭罗在读完哈佛后放弃了平常人走的路,他独自去了瓦尔登湖畔生活,他感受到一个人若心境知足,他便宛若置身天堂。确实,世俗人眼中的成功也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我们无需奉为定律,如若能获得真正的快乐而去做一件事,像他们仨,即使世人笑我痴,而又何乐而不为呢?
“陪他走的愈远,愈怕从此不见”,他们的女儿钱瑗与世长辞后,杨绛的这种担忧就愈加强烈了,然而老病相催,岁月总是不饶人的,钱钟书第二年也走了……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他们从此失散了,她清醒的认识到以前他们寄居的寓所只是古驿道上的客栈而已,而家在哪里?她还在继续寻觅
也许我们都在寻觅………
这篇博文,迟发上来了两周。
说实在话,初读《匆匆》,感受并没有这么多,只是晓得时间一去不复返,可是在通过开学两周的生活里,的确感到了时间匆匆一去不复返。
先是同学们都拿着厚厚的留言录来到班里让每个同学填写,无论时自己的死对头,还是克星,都默默地认真填写,我想可能是想让那位同学看到这些时想到些美好回忆吧,而我认为这是一种让人毫无察觉的告别仪式,悲伤,而凄凉的。所以有的同学给我,因为不想看到它,看到它会让人莫名其妙悲伤,我都一一退了回去。
留言录后,又是同学们聊的热火朝天的话题——“中学准备去哪里。”同学们的话语中掺杂的不仅仅是对于毕业后希望的去处的少许的少许兴奋,更多的还是苦涩、忧伤。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一切还太早太早,五年级时温东欣就问我想到哪里上中学,我回答:“还太早太早,还有一年半呢,现在想这个干什么。”到了下学期又问我,我的回答:“还太早太早,还有一年呢。”终于到了六年级,问我时,我回答道:“现在还太早太早,还有一个学期呢。”到了六年级下学期,问我时,我沉默了,不能再说了,再说下去怎么说呢,难道要按月份来说?!不得不带着丝丝苦涩开始复习。接下来又要为即将到来七月份的小升初做准备,当然巩固是不可缺少的,又要卷一场复习风暴了。在我的印象里,一切都太早太早,现在,这个“早”不得不换成“快”了,一切都太快太快了,快得转眼间时间就逝去……
不禁想到《匆匆》一文中这句话“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我的时间那么的渺小,像大海里的一滴水那样轻的的分量,微不足道!
我们的语文数学书已经学了一半。越来越多的时间,我时常坐在那里,一个人呆着,静静地看着钟表上的秒针分针与时针,或者呆呆的盯着一个地方,不知道在想什么,可是脑子里好像又要涌出来什么似的,似思考,非似思考。我越来越喜欢宁静,喜欢在宁静里发呆,梦幻的感觉……
《匆匆》一文学完了值得我所作所为的实在是太多,在学习课文前,我一星期最多有一天是虚度过去,做一些很无聊的事情。现在,我深刻的意识到时间一去不复返,我们就要珍惜时间,我心中的珍惜是把它过的更充实更有意义。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又再开的时候。世上除了时间,任何东西都可以缺了再弥补都可以“再”一次,可是时间呢,它不可再回来,永远不可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珍惜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