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城市是一个风流妩媚性情无常偶尔还会有点骄傲的城市。也许是太靠近大海的缘故,过多的浪漫与张扬使优雅与美丽在涛声中渐行渐远,她的开朗狂放以及过于年轻的外表使她看上去除了美丽充满活力之外,感觉还缺少一种相应的深沉与温情。如果你缺少内涵又少有温情你就会给人一种生硬的感觉;如果你看上去过于单薄过于年轻没有多少沧桑感那你的情感多少还有些不够成熟,你就没有多少说服力。使人成熟的是丰富的经历而不是流淌的岁月。在这个随时都会有狂欢发生的北方天堂里,人们越来越容易淡化的便是记忆,或者更容易忘记历史。在我居住的这个只有百年历史的城市里,常常会有人觉得历史的短暂不屑提及,无人阅读的过往像布满街市的灯语,伤痕虽目光如炬,却追不上淡忘的脚步。在往事不断被冲淡今天,曾经潜伏的剧痛却渐渐模糊麻木。而快节奏崇尚自在逍遥的日常生活总会让我越来越觉得记忆的弥足珍贵。
如果你多少有那么一点点念旧的情结,你就越是会对那些封陈久远的往事愈加怀念。
我上小学的时候,由于文化的匮乏和生活的单调,除了偶尔有露天放电影、听听收音机好像就没有什么业余文化生活。出生在饥饿年代里不仅使我们的身体溃疡也使我们的心灵缺少应有的养分。我仍清楚记得自己小时候听到过的至今记忆深刻的广播剧《纳新》。《纳新》只不过是讲一个工厂女工在入党过程中由落后到进步的思想转变过程,这部现在想想情节简单没有爱情没有噱头没有诗情画意的广播剧,当时却让我边听边禁不住泪流满面浮想联翩。乏味的童年生活并没有消失我宝藏一样丰富的情感。那时候广播节目非常单调,好长一段时间里,电台都会在每个星期三的下午重播这部剧,但每听一次我还是会流下真实而热热的眼泪,它好像与我稚嫩的童心有了某种默契与相通。那是我少女时最真切记忆,那时候我们周围多的是语录和口号声,《纳新》像是一个喧嚣时代行将结束时出现的真实的声音,它突如其来地闯进了我的生活,仿佛一下子开启了我文学的门扉,我最初的文学冲动肯定与那时有关。
当然业余生活还有书。最初与书的相识是从小人书开始的,我至今还收藏着几百本的小人书,我几乎把爸爸给我的零花钱全部买了小人书。因为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孩子,或许是天性使然,从小我就不大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但太烈性的男孩子也不合我意,他们大多难以驯服。我几乎就不喜欢交什么朋友,大多数时间里我喜欢一个人看小人书。家附近有一个商店兼书店,有一间屋子专门用来出租小人书,屋子里有长条桌子和长条板凳,不管认识不认识的,大家挤在一起有滋有味地看着。放学后,我经常到书店里租小人书看,一分钱一本,书店里的书全部让我看遍了,甚至每来一本新书我都知道,在书店里往往一坐就是一下午。在那个小小的书店里,我认识了水浒中的英雄好汉,结识了迷一样的白雪公主。我还在书店里认识了一个后来十分要好的小朋友胜。胜是从四川宜宾他姥姥家转学回来的,胜长我几岁,胜与我周围的男孩子不同,胜不仅穿着干净,胜还说着一口十分动听的普通话。胜的嗓门儿特别大,声音好亮,他大着声音说话的时候总有女孩子转过头来看他。胜也非常喜欢看书,胜的家里有一个好大好大的书柜,胜的家里也收藏了好多小人书,还有一些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大书”,我们从最初交换小人书看,到交换“大书”看,不知不觉我几乎把书柜里的书都看过了。我们在看书中悄悄的长大,从小学到初中,我每天和胜都挤在一起,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我们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去书店。胜初中的数学、物理和化学课程都非常的棒。那时我由于过于迷恋看课外书使数理化成绩很差劲,但胜并没有因此而说我笨。可能是我非常会讲故事吧。那时候我们学校因为校舍紧张,实行上下午二部制。夏天的时候我们每天下午上课,我总是丢三落四慢吞吞的不知道紧张,胜等急了,就会在我家的后窗大着嗓门喊道:黄毛丫头,到点了!胜虽然声音很大,但外表看上去胜又显得特别的文静,让人不相信那么大而好听的声音是从他的喉咙里吐出来的。他总是让人感觉到有气无力的样子。胜总是讨好地帮我拿书包,只是不能白拿,求我给他讲故事,我就边走边编一直编到学校。胜说他长大后要当一个作家。胜其实是一个腼腆的男孩,但胜在我女孩羞涩时代的眼光里可以说是非常的酷,他高高细细的样子对我成年以后的审美观影响很大。我至今仍然喜欢身材高挑、眉清目秀的男子。
有一阵子因为要应付考试,也可能是找个借口,我每个星期天都到胜的家里让他给我补习数理化。有一个星期天,我把从妈妈那里偷来的一本小说《乌云琪琪格》带到了胜的家里。我是无意中发现这本书的,是妈妈藏在枕头下面的。我无心补习功课,我要在胜的家里把这本书看完。妈妈的这本书是私下里同别人借的,无意间被我发现了,真是如获至宝。这其实是一本爱情小说。我只是随便翻了几页就放不下了,我因为这本书的吸引而无心补习功课。这是我第一次读爱情小说,小说中大段大段的爱情描写让我激动不已,少女乌云琪琪格草原一样豪放的爱情,不知不觉开启了我生命中最柔美的一面,我不由的沐浴在令人心动的激情之中。我在胜的家里整整看了一天终于看完了,我心不在焉的目光终于引起了胜的注意,胜用他男孩子特别的方式打动了我,情感不能自已地在我们的内心里疯草一样悄悄地狂长……尽管那时我们离长大还那么地遥远,也并不知道其实那正是我的初恋。
胜也是用了一个晚上把这本小说看完了,其时,妈妈已把家里翻的乱七八糟的,她正到处找这本书,因为借书给妈妈的那个人就等在家里。这本书以它不经意的方式突然地闯进了我和胜的心里,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在讲这本书,不知不觉灵感的种子开始在我心里生长。那以后,我总是把大量的时间用在看小说上。我仍然每天和胜一起去上学,但我和胜的交往影响了我的数学,也影响了物理和化学,但我们对文学书籍都有了不可分割的情感。我四处收集各种文学书籍,为了看小说我甚至违心地与我十分讨厌的小艳作朋友,就因为她的妈妈在我爸爸学校的图书馆工作。我常常在图书馆乱七八糟的书堆里翻找着各种书籍,一段时间里我和胜几乎看遍了图书馆里所有的小说。我因为偷着看小说,为了避开妈妈的数落,晚上总是用毛巾、衣服把门缝塞的严严实实,怕灯光透出门缝,如果让妈妈发现的话会强行关掉我屋里的灯。就这样文学用她精灵般的手抚弄着我的心灵,引诱着我在文学的小巷里左突右拐地寻找着来自天堂的阳光。我的胃里一点点地撑满了文学大餐,使我迅速地发胖、膨胀。消化不良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文学带给了我灵魂的锐变,使我单纯的世界里充满了躁动与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