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周五的夜晚,一周中最惬意的时光。
卸了俗事,脱了应酬,把门关上,把心打开,端坐电脑前,静静的,悠悠的,清茶一杯,乐音轻扬,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鼠标轻点,看新闻,发图片,写博客,徜徉在自己的园地里,播种、浇水、培花。
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了,做一份自己喜爱的事。
深深地眷恋着文字,一份信仰与虔诚,神往着那“朝饮木兰之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千古浪漫。古老的方块字,在我看来,魔力一般,或优雅,或高洁,或柔美,或阳刚,似淙淙流水,流进我的心田,似银练飞瀑,冲击我的心坎,滋润我寂寞的日子。
爱好源自朦胧少时,钦羡那些挥洒文字的人,李白、杜甫、曹雪芹……“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读了不少的闲书,主要是小人书、报纸,杂七杂八的。初中时,习作课上,老师当做范文读过几次,便不安分了,投过稿,还中过几回;高中时,还折腾过一个文学社,自写、自编、自刻、自发,在满足着一颗驿动的心。至今那些油印小报还珍藏着。参加过一次散文大奖赛,还获了全市一等奖,奖金50元,比那工薪阶层一月薪水还多。那时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个“无冕之王”或是作家之类的。
自以为,有些天赋的,殊不知,那是年少的轻狂。绞尽脑汁地写,“为伊消得人憔悴”,一遍又一遍,一本本稿纸,写了又揉,揉了又写,撕光了,还没有片言只语。才知根本不是那块料。一次又一次地投,总是一场无谓的单相思。校报偶尔露脸,毕竟小儿科。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于是,参加工作后,远离缪斯,把大把时光交给了酒杯,觥筹交错,纵酒放歌,麻醉着自己一颗孤寂而迷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