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心情日记集合6篇
人参、当归,蓝瘦、香菇,总得有个仪式,最初和最后并非无迹可寻,诓骗有它本身的滋味。想到年末,23岁所谓尴尬年纪,一无所有,之后必当几十年如一日敲打,键盘教会她离开,带着潇洒和无畏。格子,缩略了整个青春,情况来自他人问候,不去执着,工作意义的完成,离字则休。精简,安静,充分容纳心的无依,书籍打发无聊,千篇只寻一知己。醉,醉后不同己,人生最悲哀的,是你永远无法找到与之相似,自己,阅尽千篇一律。
喜欢隔着淡淡帘幕看夕阳,光线不至于刺眼,让人恍惚,想睡觉,时间变得缓慢,安静,容得下心跳的声音。矫情也是天性,总有人习惯逆着光追寻爱,说表情太假,说爱情太深。你真正想说什么呢?很长一段时间,看书,涂鸦,赏风,始终无法得出答案。或许沉默远比语言有趣,又或者,你已经失去了诉说这种天性。卖萌,逗乐,你开始学会人生,无所谓的开场,无所谓离去,潇洒过了,是否已是故作潇洒。。。。。。
习惯于对话,在陌海,在荒芜的角落,一个人面对镜头,开始最后的彩排。更多的时光败给无言。
新年,元宵,对节日没有特别感触,想想还是不说了。聚会有点意思,关系不深不浅的人拼凑一桌,从头开始鼓吹,无非工资高待遇好,追求者排过整条街,早知道一年一次,也就无所谓争执。
“最大的孤独,是没有人愿意听你说话,一次次,你的对白只能埋葬在灵魂深处……”三个月来她唯一写过的笔记,是怎样神情和语调,省略了大半已然分不清。喜欢电子书,不必担心折痕多于书页,划线样式是否影响美观,笔记累计分明,排列的日期见证了岁月流转。《病隙碎笔》《沉默的大多数》《心是孤独的猎手》都在谈真理,孤独惯了的人总有种偏执,坚信存在,沉默着享受生活,为灵魂而生。她知道爱文字会死,翻阅的字迹都连成现在模样,是她为自己提前加上标签,无须批注。因为害怕,收藏的笔尽数扔了,不喜不写,不闲不闹,学着像品茶一般过活
城市,总是披着华丽的外衣,戴着生硬的看不出悲欢的面孔,迷茫的走失在时间的迷宫里,永无天日。
总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喜欢城市。走着路,那是难以熟悉的房屋;坐着车,那是随时陌生的一站。在城市,我悲哀的戴上了路痴的帽。
不喜欢城市里的空气,不喜欢城市里的声音,不喜欢城市里的风景,不喜欢城市里的人类。我再次悲哀的发觉,我与城市互不相融。却又不得不与之相处,生活往往把人赶上不归路。
它在喧闹着,我在沉默着,沉默,是我不迷失的保护色。和人类交谈很累,我只喜欢用我的眼睛去和保留自我的动植物交流。城市里的天黑了、浊了、比较顽强的几颗星,就成了孤星泪,流着只有自己才感觉得到的泪。我只好找小猫,也只有小猫了。便利店老板的小猫,我把它当玩具,也当朋友。见到它就会心喜,心喜了就会想逗它玩,学着它轻叫两声,用脚掳掳它脖颈,很开心的笑。
到开心都是短暂的甚至只是几秒的事。我在城市里扮演着小丑,一个笨拙的小丑。
我懊恼了,不懂和人打交道,就和书交谈吧。
这个学期以来,我看过的课外书有《木偶奇遇记》、《365夜的故事》、《非常妈妈》、《淘气包马小跳》、《苹果树上的外婆》、《浩瀚的宇宙》,其中最感兴趣的是《浩瀚的宇宙》,因为他是漫画科学故事书,以动漫图画的阅读方式,引领孩子们进入科学的殿堂。
这本书讲了星星、月亮、地球、木星、土星、太阳、火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金星,都是太阳系里面,绕着太阳转的行星。
我知道月亮绕地球转,地球绕太阳转。我让你们想一想什么星比太阳还要重2倍,比太阳还要亮20倍,不知道了吧!是天狼星,你们知道不知道谁发现天狼星比太阳亮了呢?那就听我慢慢说。
其实艾德蒙·哈雷是发现那颗天狼星的人,哈雷观测天狼星的时候,因为天狼星比太阳远,所以看起来没有它亮。但是实际上天狼星比太阳更大更亮。
如果天狼星现在在太阳位置的话,重量是太阳的2倍,亮度是太阳的20倍。
以后,我要多看看科学知识的书,长大后当个天文学家。
我等了那么久,一年的时间,却像是十年。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一个人在竹林深处,静静吟着倾尽天下,“怎敌你眉间 一点朱砂 覆了天下也罢 始终不过 一场繁华”我忽然记不起来,你眉间是否有过一枚同样的朱砂,但我知道,那个时候,一间竹屋,一片竹林,一个你,就足以。
当年我们不知是戏言,还是真话,海是我曾向往的蓝,雪是你曾欢喜的白。
【仰起头,撅着眼睛】夫君,若你来南方,我陪你看海。
【抬起手,轻轻摩挲着你的头】夫人,若你来北方,我陪你风雪。【轻拥入怀,抚摸着背】
而如今,我已经去过南方了,一个人,有一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在出发前的火车上,在到了之后,在离开后的火车上,直到,如今。你会不会,埋怨我没有去找你?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请原谅,我的毫不打扰,请原谅,我的欲言又止。我想,或许,那个诺言,一直都只是我一个人记得的。或许,那个诺言,一直都只是我一个人在想着去兑现。或许。此刻的你,早已忘记了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唤你夫人,应你夫君,喜欢轻轻把下巴磕在你的肩窝里,喜欢伴你身侧,拥你入怀,轻哼着,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的一个人。
别人有鼓励我,让我去找你,不管记得与否,去了才知道,毕竟,海一直都是我的梦。我也曾信心满满的拍着胸脯,我要去找你,我要去告诉你,我来兑现那个诺言了,我没有食言,我也在等,等你来北方,一起去风雪。
也许白头并不怎么合适,可我觉得,风雪白头,也挺好。只是,后来都变成了一个人的风雪旧人。
不是所有的白头都是相爱,也并非所有的相爱都要白头。我知道的,只是…
我曾一个人在冰原上流浪,就着风雪,凌乱的.毛发尽数染上雪白,桀骜不驯的身姿在岩石上,平静的眼神里,锋利的爪子下,这是我的世界,没有一头狼的影子,我一只,一直在这里,徘徊而长皋。
后来,某一天里,我在世界的这一端,凝望着,注视着,脚底下有一只黑色的影子,我将爪子覆在世界尽头,触处,尽数冰冷,却依旧不动,冰冷在我的身体内肆虐,将我的血液冰冻,我冷目注视着,仿佛丝毫冰寒都没有觉察。入耳处,一抹春风,盛开了满地的雪莲,我勾起嘴角。然后,回过头,转身而去。
你在我身后,懵懂而又熟悉的看着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