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金刚经》
南怀瑾:佛教化救度了无量无数无边的众生,心里并没有说某一个众生是我度的,绝没有这个观念。
2、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金刚经》
南怀瑾:一个学大乘菩萨道的人,心胸里头还有你、我、他,甚至给了人家好处时,这个家伙应该卖卖我的交情才对!这是世间法的作风,佛法没有,给了就给了,要像“事如春梦了无痕”一样的忘掉它。
3、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金刚经》
南怀瑾:是叫我们不要住在色相上布施,不要有对象的观念。譬如说要做一点功德,出一点钱,或者救济一个人,然后说救济了某一个人,那是住相布施。
4、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金刚经》
南怀瑾:佛是不可以形相来见的,拿形相来见佛,就错了。
5、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金刚经》
南怀瑾:凡是你有什么境界,都是假的;凡是你修得出来的,不修就没有了。若见诸相非相,你就见到佛了,见到佛的法身了。
6、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金刚经》
南怀瑾:你讲空也不对,不是佛法,执著有也不是佛法,非空非有也不对,即空即有也不是佛法。
7、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金刚经》
南怀瑾:一切真正的佛法到了最后,像过了河的船,都要丢掉。何况一切不是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