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七七:
我复读的时候整整18岁,喜欢一个人呆一整天,喜欢随意的穿衣风格,喜欢自然地流眼泪。换言之,毫无保留的表现自己的情感,是我对于18岁的自己最满意的地方。你一度想把我排除在“水妖”乐队的外面,说我更适合的是抒情写手而并非摇滚歌手。
七七,谢谢你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勇敢了参与了我梦想,这于我而言,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坚守。也许关于水妖没有你的话依旧可以自然而然,可是我也必须承认,正是因为你的陪伴,水妖才会在我18岁的生命里显得更加妖娆。
我一直认为自己的梦想有三个,写作和音乐就是其中重要的两个。这是我十八岁时候的想法。最无所顾忌又最炽热疯狂。
现在我22岁。四年的时间,山海已俱忘。
直到凌晨两点的那晚失眠,我想了很多很多,提起笔的一瞬间泪如雨下。最疯狂的创作是在自己最孤独寂寞时。左岸安放我的循规蹈矩;右岸无处宣泄窒息一般的压抑。始终有着什么在体内,在一点点的残忍拔节。我知道,我最喜欢的词也是我最恨的词语。比如说,永远,比如说,梦想。
那天看微博上说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免费,其中就有梦想。我觉得梦想之所以是免费的,是因为他在等你实现他的那一刻才能完成他所有的贵重。
七七,我亲爱的七七,我最喜欢的两个成语,一个叫莫衷一是,一个叫全身而退。
这是22岁最真实的我,还未步入社会,就身心先老。我想起曹禺笔下的曾文清,瞬间与他有种惺惺相惜的熟稔感。
那天我跟你说我听逃跑计划的《夜空中最亮的星》,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很多时候,喜欢一首歌,完全是因为一份感觉,一份最贴近心的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