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牛仔有着千丝万缕,剪不断的关系。
我这样说,真得,是从来没有哪一种布料能胜过我对牛仔的钟情。还记得小时候,流行过的巴拿马,至今已想不起它的质地和颜色了。还有喇叭裤,只是流行的那个阶段,让人痴迷。而牛仔不同。从国外传到国内,从工作装变身休闲装,历久弥新。
我最早的一条牛仔裤是朋友送的。质地硬挺,颜色泛白。从大学到工作,穿了那么久啊。最后二膝盖磨出了破洞,风格变成了乞丐装,却更富流行时尚的韵味。就这样一件简单的浅色的T恤,配上这条裤子,那种自信和青春无敌的感觉在心中涌动着,或者用一件棉质的格子衬衫配上它,同样将青春张扬到了极至。直筒的、宽松的、磨旧的、猫爪纹的、深色的、浅色的,以及黄绿色的,牛仔的简单与随意,让我的西装备受冷漠,长年蜗居在不见天日的大衣柜里,暗自神伤。西装不同,衬衣领子三二天就脏了。必须彻底清洗,西裤也是,不及时清洗、熨烫,就会软塌塌地贴在腿上,没了正形。再加上皮鞋是沾不得灰的,必须得时时打理。这些事要多麻烦,就有多麻烦,让人要多拘束就有多拘束,尽管他时不时让人光鲜亮丽一下,但是最终还是被不见经传的牛仔打败了。
穿牛仔是不分季节的,不象棉衣毛衣,冬来春去,不停地换装、不停地移情别恋、不停地重修旧好。除非夏天是酷暑季节,可以暂时摆脱牛仔,让它们也在角落里休憩片刻,学会独处。
我丢过一条牛仔裤,是洗完晾在宿舍门口的,被人顺手牵羊了。过了不久,有人在我房间门口探头探脑的,是当地的藏族妇女,头上裹着红红粉粉的头巾,皮肤黝黑,我正欲出去,她们立刻消失了,我马上想到我丢失的牛仔裤。它与我缱卷展转、形影不离,蓦地,被人盗去,被人盗去,会不会失了魂一样,寻找它的主人哪?它裹在陌生人的腿上该有多不自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