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徐志摩,跃入读者脑海的除了《再别康桥》,可能就是他与林徽因、陆小曼的现代爱情故事了,后来又有人把凌叔华也收纳进去,用以呈现诗人多姿多彩的情感生活。不过,徐志摩的元配夫人,中国历史上第一桩文明离婚案的女主角张幼仪却少人关注。
张幼仪生于1900年,与冰心、凌叔华同龄,她12岁入读江苏省立女子师范学校,15岁时听从父母安排,辍学待嫁。1915年,引领学生们革新求变的《青年杂志》刚刚刊行;1915年,被青年人奉为偶像的娜拉尚未登台;1915年,公立女校仍尚待普及。此时,对任何一个步入青春期的少女而言,父母的决定就是她们的选择。可以想象,如果张幼仪生在冰心那样开明新潮的家庭,或者张幼仪有着萧红那样尖锐固执的个性,相信她也会成为民国的一代才女,无奈,假设终究是假设。
徐志摩是四哥张公权为她选择的夫婿。据说张公权在担任浙江都督秘书时曾到杭州府视察,发现一个学生的作文不仅文风酷似梁启超,而且书法也透出不凡的才气,又探得该生出自硖石名门望族,便托人说了这门亲事。张家亦是书香门第,官宦之家,两家联姻可谓门当户对。然而,几年后,新青年们为追求个性和自由而倡导“自由恋爱”,徐志摩身体力行,向张幼仪提出离婚。
许多年后,面对自己失败的旧式婚姻,张幼仪仍然坚持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青年人可靠的婚姻选择。在儿子长大成人后,她同样依照传统的方式来选择儿媳。在她看来,只有时刻惦记儿女福祉的父母双亲才会为儿女选择家世、门楣、声望、性情都相当的伴侣,而“自由恋爱”中的青年人往往会失去理智,也难免将婚姻的责任义务抛诸脑后。换言之,她信任父母的选择,认可“门当户对”才是双方婚姻美满的前提。不过她也尊重儿子的意见,在选定准儿媳后主动安排年轻人见面,给他们互相认识的机会。确认儿子没意见,她才着手安排准儿媳修习一些课程,让小夫妻有更多的共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