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洮南府有一家木匠铺,老板叫魏权,雇了五个木匠给他干活。这些木匠都是周围十里八村的人,住在他家吃在他家。魏权对待这些雇工很好,每个周日都要改善伙食,猪肉、鸡、鱼等,都变着样买。吃完后,都要剩下一些熟食,第二天再吃一顿。做饭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是魏权家刚进门的童养媳。从上个周日开始,就由这个童养媳做饭。从打这个童养媳做饭起,两个周日剩下的猪鸡鱼肉等熟食就会不翼而飞,魏权以为是童养媳偷吃了。别看魏权对雇工很好,对这个童养媳却很残暴,发现熟食没了,就是一顿暴打。打得童养媳爹一声妈一声地叫,不住地喊冤枉。
雇工当中有个叫张五的木匠,三十多岁,家住在城北十里铺。他觉得熟食丢得很蹊跷,每次都剩下很多,即使童养媳偷吃了,也不会吃得那样多。那么熟食哪去了呢?他决定弄个水落石出。这一天是周日,童养媳涮完碗筷,把厨房打扫干净后,关上门就走了。天已黑了,张五就偷偷地观察厨房,看谁进去。大约夜间十点多钟,魏权家养的一条大黑狗,嘴里叼着一块石头,向厨房走去。到了厨房门口,因门是向里开的,它就用头把门顶开,把石头放在门的底部,避免门关上。然后,进到厨房里,把吃剩下的两只熟鸡叼出来,放到门口,又把石头叼起来,跑到远处放下,再回来把熟鸡叼走。
第二天,童养媳进了厨房一看,两只鸡没了,吓得大哭。这时张五走过来,说:“别怕,我知道是谁偷的鸡,我跟魏老板说,他不会打你的。”童养媳不哭了,但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不一会儿,魏权来了,张五把他叫到一边,说:“昨天剩下的两只鸡又没了,是你家的大黑狗偷去的,你冤枉了童养媳!”接着就把看到黑狗如何偷鸡,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这狗偷鸡比人做的还巧妙,魏权摇摇头不相信。张五看他不相信,就说:“大哥,你别打童养媳了,下周日咱俩一起看就知道了。”魏权虽然不相信,但他想反正也不搭啥,就点了点头说:“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