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像风一样的女孩子,因此,我喜欢像风一样生活,满世界地流浪和漂泊,而乐天就不同了,他和他戴的金边眼镜一样文静和秀气,通常不爱大声说话,既便偶尔生起气来也是软绵绵的,颇似我最喜欢吃的棉花糖。
乐天和我一起已经结伴走过七八个城市了,也就是说,七八个城市的屋檐下都曾经留下过我们相依相偎的影子。
乐天与我青梅竹马,不仅从5岁的时候就开始扮小两口,而且我们几乎就一直没有分开过,初中时他是班长我是学习委员,高中时他是组长我是副组长,大学时又碰巧住在一幢楼里,所以我们之间的恋爱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仿佛前世有约,乐天和我就这样非常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既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庄重的承诺,与生俱来的爱给我们带来的是无法想象的快乐。
好不容易飞出了象牙塔之后,我整理了整理纷乱的思绪,非常霸道地对乐天说:“和我一起去南方吧,我喜欢南方的梅雨季节。”
乐天是独生子,父母原来指望他留在身边的,然而乐天只是略微沉思了片刻,接着便微笑地对我说:“你准备好了吗?如果你真的准备好了,我陪你一起去。”
我乐不可支,冲着他的脸便“咬”了一口,乐天的脸顿时红了,不远处几位看似漫不经心的女同学正偷偷地朝我们这边张望呢。
我们在广州的发展还算顺利,乐天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我则混进了一家小报社做了记者。乐天是那种非常敬业的人,没过多久便在广告公司做得如鱼得水,很快便被提拔为业务主管,工资收入几乎是呈几何数增长。
而我则不同了,报社的记者很少,采、编和拉广告赞助一条龙,提成又不是很多,没干多久我便心灰意冷了,于是策划跳槽。我是在一个黄昏将我的决定告诉给乐天的,乐天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笑了:“你以为找工作是过家家呀,想扮演什么角色就扮演什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