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丢到了乡下的桥头边。
她被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捡回家。男人因为娶不起媳妇,是村里的老光棍。他把米磨碎了煮来喂她吃,抱着她睡觉,用破布给她当尿布,教她叫“爹”。当她第一次奶声奶气地叫“爹”时,男人高兴地一下子将她举过头顶,恨不得向全村的人炫耀,自己有女儿了。
她刚来的时候很瘦弱,每天都哭个不停。男人抱着她向刚生过孩子的人家讨教带孩子的经验。人们可以看到四十岁的他每天下午都在河边洗成堆的尿布。农忙的时候,男人把她放在一个篮子里带到田边。男人收割,她就坐在篮子里玩。有时吃泥土,有时拽青草。小脸和小手都是黑的,男人不时回过头来看看她,嘿嘿地笑。
小女孩一天天长大,仍然瘦,但却健康起来,很少生病。男人不识字,给她取名“丫丫”。丫丫5岁的时候,男人自己动手改了自己好点儿的衣服给她穿,一边穿一边乐呵呵地说:“姑娘家大了,整天光着腚多不像话。”
丫丫7岁的时候,同龄的孩子都开始念书了。男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开始帮人做更多的活计,把微薄的酬劳一点点攒起来。一年后,他把丫丫送进了小学。为了存下更多钱,他开始跟着年轻的男人一起上山砍柴烧炭。看着他背着是自己体重两倍的大树往山下走,乡亲们都说:“女孩子家,认不认字没什么两样,你何必这么拼命?”山崖陡峭,稍不留神就可能摔个残疾,但他没有一天落下工。
冬天过去,他烧的炭一共卖了800多块钱,够女儿两年的学费了。他觉得有了女儿后,日子忽然地就有追求、有计划了。他计划着把女儿送进镇上的中学,自己也扬眉吐气一番。
丫丫的成绩果然很好,语文和数学每次都是双百分。班主任说,这闺女的名字不像个名字,你爸姓王,就叫王水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