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的小故事

时间:2021-08-31

  于谦是明朝名臣、民族英雄,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于谦的小故事,一起来看一下吧。

  于谦(1398~1457),现代浙江钱塘县(今杭州)人。幼年勤学,十五岁就考取了秀才。他很仰幕宋代民族英雄文天祥的为人,书斋里曾悬挂文天祥的画像,他在“画赞诗”里写有“殉国忘身,舍生取义”“宁正而死,弗苟而全”等辞句,反映出他在年轻时就把自己品德个头的水平,指向祖国历史上第一流英烈人物。这时候于谦还曾写下《石灰吟》和《咏煤炭》等诗,用隐喻的手法来寄托他的雄心壮志。

一、清正廉洁

  于谦(1398~1457),明代浙江钱塘县(今杭州)人。幼年勤学,十五岁就考取了秀才。他很仰慕宋代民族英雄文天祥的为人,书斋里曾悬挂文天祥的画像,他在“画赞诗”里写有“殉国忘身,舍生取义”“宁正而死,弗苟而全”等辞句,反映出他在年轻时就把自己品德修养的水平,指向祖国历史上第一流英烈人物。这时候于谦还曾写下《石灰吟》和《咏煤炭》等诗,用隐喻的手法来寄托他的雄心壮志。如他在《石灰吟》里写道: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他在《咏煤炭》里写道:

  凿开混沌得乌金,藏蓄阳和意最深。

  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

  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

  这两首诗表现了他要为国家建立功业贡献出全部力量,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在家读书的年代里,于谦勤苦为学,关心国家安危。到二十四岁时,进北京应考,中了进士,被任命做山西道监察御史,后又调到四川、贵州等处。他常着便服,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访问疾苦,改革弊政。

  1426年(宣德二年),明宣宗亲征叛藩汉王朱高煦,于谦从征有功。次年,巡按江西,由于廉明奉公,平反冤狱,严惩贪官,备著声誉。

  1430年(宣德五年),宣宗特任于谦做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巡抚山西、河南。巡抚是明朝地方行政最高长官,他到任后,亲到各州县乡里,访问父老,得知应兴革事项。立刻向朝廷建议。当时内阁学士杨荣、杨溥、杨士奇等也都支持于谦,因而他的意见多被采纳。于谦在山西、河南做了十九年(1430~1448)巡抚,办了很多好事。例如:豁免农民欠租,减轻商贩税率,设置各州县的“平准仓”“惠民药局”,调节粮价,赈救贫苦,广修道路,植树凿井,发展交通,便利行旅等。他又历年缮筑黄河堤岸,兴修各地水利;在1445年(正统十年),曾安置流民二十余万人,分给地亩,贷予耕牛种子,两省农业生产,多得增长。于谦勤政爱民,始终如一,他年年奔波于太行山区和黄河南北岸。在他的诗里,随时可以看到他的行踪,如:“三晋冲寒到,中州冒暑回,山川原不改,节侯自相催。”是写他巡视时不避寒暑。又如“碗子城边路,年年几度过。山川认行色,花鸟熟鸣珂”,是写他年年要路过太行山一次。又如“月落日未出,东方隐又明,云连怀庆郡,雾绕泽州城”,是写他游巡境内各州县,晓行夜宿,十分辛苦,不辞劳累的情况。由于于谦具有这样的品德和作风,所以民间称赞他为“于龙图”,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于谦生祠。

  正统初年,明朝政治渐趋黑暗,官僚中分为邪正两派,发生斗争。当时皇帝英宗(朱祁镇)年幼荒嬉。正统七年以后,宦官王振专政,擅权纳贿,骄横日甚。于谦在行政上也遇到了阻挠。他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赠送权贵。有人劝他少带点著名土产,如合芗(即线香)、干菌(蘑菇)、裹头(手帕)等物,以便送些普通人情。于谦对阉党的滥作威福本来就是极其痛恨的,因此他笑着举起衣袖说:“带有清风!”并且还作了一首《入京诗》来讽刺这些劝他的人:“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这首诗远近传诵,成为一时佳话。

  1446年(正统十一年),王振诬劾于谦,逮捕下狱,判了死刑。但晋豫百姓万人到京请愿,要求于谦继任巡抚;贵族周王、晋王等都上书替于谦伸冤。阉党慑于公论,只得释放于谦,恢复原职。这里我们要特别指出,于谦坚决反对阉党,不顾死生,只是为了爱民爱国而伸张正义,非关私人的恩怨从忤。于谦对阉党斗争的主要原因是长城边防问题,因为十五世纪三四十年代里,明朝北边形势紧急,于谦经常关心边务。相反地,王振阉党却侵夺大同、宣府一带的军屯耕地,占役军丁,挖空了军事实力,转饱私囊。于谦曾多次奏弹边镇监守的罪状,他和宣大巡抚罗亨信等意见一致,要求实行检察军屯田粮,整顿边防。因此于谦被诬下狱,实非偶然。1448年(正统十三年)于谦被削夺了巡抚、御史等职,调到京城只做兵部左侍郎,但他仍对国防提出了积极建议,同样由于阉党的压抑,不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