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原文:
完颜伯嘉字辅之,北京路讹鲁古必剌猛安人。明昌二年中进士,调任中都左警巡判官。孝懿皇后妹晋国夫人家奴买漆不酬直,钩致晋国用事奴数人系狱。晋国告诉章宗,晋国白章宗,章宗曰:“姨酬其价,则奴释矣。”由是豪右屏迹。改宝坻丞。补尚书省令史,除太学助教、监察御史。劾奏平章政事仆散揆。或曰:“与宰相有隙,奈何?”伯嘉曰:“职分如此。”迁平凉治中。累官莒州刺史。谳属县盗伯嘉曰饥寒为盗得钱二千经月不使一钱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盗不获诬以准罪耳诘之果然诏与按察官俱推排物力,召见于香阁。贞佑初,迁顺义军节度使。居父母丧,卒哭,起复震武军节度使兼宣抚副使,提控太和岭诸隘。俄改签枢密院事。未阅月,改知河南府事。是时,甫经兵后,乏兵食,伯嘉令输枣栗菜根足之,皆以为便。
兴定元年,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未几召为吏部尚书。二年,改御史中丞。初,贞佑四年十月,诏以兵部尚书、签枢密院事蒲察阿里不孙为右副元帅,备御潼关、陕州。次渑池土濠村,兵不战而溃。阿里不孙逸去,亡所佩虎符,变易姓名,匿柘城县。监察御史完颜药师劾奏:“其妻子见在京师,无容不知,请穷治。”有司方系其家人,特命释之,诏曰:“阿里不孙若能自出,当免极罪。”阿里不孙乃使其子上书,犹怀顾望。”伯嘉劾之曰:“阿里不孙膺国重寄,握兵数万,未阵而溃,委弃虎符。迹其情罪,此而不惩,朝纲废矣。乞尸诸市以戒为臣之不忠者!”宣宗曰:“中丞言是,业已赦之矣。”阿里不孙乃除名。
五年,起为彰化军节度使,改翰林侍讲学士。伯嘉纯直,不能与时低昂,尝曰:“生为男子,当益国泽民,其他不可学也。”高汝砺方希宠固位,伯嘉论事辄与之忤,由是毁之者众。元光元年,坐言事过切,降遥授同知归德府事。二年三月,遥授集庆军节度使,权参知政事。顷之,伯嘉有疾。六月,薨。(节选自《金史完颜伯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