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说:东汉末建发(公元196-219)年间,庐江太守衙门里的小官吏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被焦仲卿的母亲赶回娘家,她(回娘家后)发誓不不再嫁人。她的娘家逼迫她改嫁,她便投水死了。焦仲卿听到(刘兰芝投水而死)这件事,也在(自家)庭院的树上吊死了。当时的人哀掉他们,写下这首诗记述这件事。
孔雀鸟向东南方向飞去,飞上五里便徘徊一阵。
“(我)十三岁能够织精美的白娟,十四岁学会了裁剪衣裳,十五岁会弹箜篌,十六岁能诵读诗书。十七岁做了您的妻子,心中常常感到痛苦的悲伤。您既然做了太守府的小官吏,遵守官府的规则,专心不移。我一个人留在空房里,我们见面的日子实在少得很。鸡叫我就上机织绸子,天天晚上都不得休息。三天就织成五匹绸子,婆婆还故意嫌我织得慢。并不是因为我织得慢,(而是)您家的媳妇难做啊!我既然担当不了(您家的)使唤,白白留着也没有什么用。(您)现在就可以去禀告婆婆,趁早把我遗送回娘家。”
焦仲卿听了这般诉说后,到堂上去禀告母亲:“我已经没有做高官、享厚禄的命相,幸亏还能娶到这个(贤慧能干)的妻子,结婚后(少年夫妻)相亲相爱地生活,(并约定)死后在地下也要相依为伴侣。(我们)相处在一起不到二三年,(生活)才开始,还不算很久,这个女子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正当,哪里料到会使母亲不满意呢?”
焦母对促卿说:“(你)怎么这样没见识!这个女子不讲礼节,一举一动全凭自己的意思。我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你怎么可以自作主张!邻居有个贤慧的女子,名字叫秦罗敷,(长相)可爱,没有谁比得上,母亲替你去求婚。(你)就赶快休掉刘兰芝,打发她走,千万不要挽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