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具有乐府民歌的独特风格。开篇采用的一问一答,是民歌中常见的。那么木兰诗最后一段写什么?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木兰诗最后一段写什么?
翻译如下:(提着兔子耳朵悬在半空中时)雄兔两只前脚时时动弹、雌兔两只眼睛时常眯着,所以容易分辨.雄雌两兔一起并排跑,怎能分辨哪个是雄兔哪个是雌兔呢?
这是一个生动的比喻,这个比喻十分形象地解释了“伙伴”们的惊讶,同时也是对读者必然产生的疑问做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答.其次,可以将这四句话看做是木兰对“伙伴”的回答.从这四句俏皮风趣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到木兰富有机趣智慧而又充满自豪的神态表情,还有什么能比这四句话更有趣巧妙呢?真是个锦心绣口的木兰姑娘!再次,用雄兔雌兔来比喻人之男女,恰是民歌语言运用的特点.这一机巧的比喻,使全诗为之增色,锦上添花.此外,这四句诗被认为是吟唱者即叙事人对木兰的赞词,这种说法与将其视为木兰对“火伴”的回答的看法并不矛盾.
木兰诗鉴赏
北朝长篇叙事民歌。它的产生年代及作者,从宋代起,就有不同记载和争议。始见于《文苑英华》,题为《木兰歌》,以为唐代韦元甫所作。《古文苑》题为《木兰诗》,以为“唐人诗”。宋代程大昌《演繁露》据诗中“可汗大点兵”语,认为木兰“生世非隋即唐”;而南宋严羽《沧浪诗话》则认为“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之类,“已似太白,必非汉魏人诗”。此后,历代都有人持“隋、唐人作”之说,但宋代黄庭坚已指出此诗并非韦元甫所作,而是韦“得于民间”(《题乐府〈木兰诗〉后》)。《乐府诗集》列入《梁鼓角横吹曲》,亦题《木兰诗》,云是“古辞”,并引陈释智匠《古今乐录》说:“木兰,不知名。”按《旧唐书·韦元甫传》载,韦曾任浙西观察使、淮南节度使等职(黄庭坚谓韦任朔方节度使,误)。又据《旧唐书·音乐志》所载,可知梁代和北朝乐府歌曲中都存有“燕、魏之际鲜卑歌”,且多“可汗之辞”。因此,《木兰诗》原先也可能是一首鲜卑歌。流传江南,译为汉语,曾入梁代乐府,后又散落民间,而到唐代为韦元甫重新发现,并拟作《木兰歌》一首(《文苑英华》)。至于“朔气”二句这样的对偶诗句,齐、梁诗中已经习见,自是文人加工痕迹。所以现代学者大多认为《木兰诗》产生于北魏,创作于民间。
《木兰诗》记述了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后不愿做官,显然也冲击了封建社会重男轻女的偏见。它“事奇诗奇”(沈德潜《古诗源》),富有浪漫色彩,风格也比较刚健古朴,基本上保持了民歌特色。
《木兰诗》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对后世都有深远影响。宋代乐史《太平寰宇记》载,黄州黄冈县(今湖北黄陂)有木兰山、木兰草原、木兰湖,木兰天池等木兰八景,并引杜牧《木兰庙》为证。其后,据地方志所载,在今安徽亳州、河南商丘、河北完县等地,都曾立庙奉祀木兰,反映出《木兰诗》的深刻影响。直到今天,舞台银幕上的木兰形象仍然激励人们的爱国情操。同时,早在韦元甫拟作之前,杜甫《草堂》诗抒写迁居草堂的欢欣情景,已明显汲取了《木兰诗》描述全家欢迎木兰归来的表现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