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以下为相关的泷冈阡表原文及翻译,仅供参考。
泷冈阡表
作者:欧阳修
呜呼!惟我皇考崇公②,卜吉于泷冈之六十年③,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④。非敢缓也,盖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岁而孤⑤。太夫人守节自誓⑥;居穷⑦,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⑧俾至于成人⑨。太夫人告之曰: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与,喜宾客;其俸禄虽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一垄之植,以庇而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为汝家妇,不及事吾姑⑩;然知汝父之能养也⑾。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吾之始归也⑿,汝父免于母丧方逾年⒀,岁时祭祀,则必涕泣,曰:“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间御酒食⒁,则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见之,以为新免于丧适然耳⒂。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终身,未尝不然。吾虽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养也。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⒃,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⒄。”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⒅,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⒆,因指而叹,曰:“术者谓我岁行在戍将死⒇,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语,吾耳熟焉,故能详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无所矜饰,而所为如此,是真发于中者邪!呜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汝其勉之!夫养不必丰,要于孝;利虽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学,咸平三年进士及第(21),为道州判官(22),泗绵二州推官(23);又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泷冈。
太夫人姓郑氏,考讳德仪(24),世为江南名族(25)。太夫人恭俭仁爱而有礼;初封福昌县太君,进封乐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时,治其家以俭约,其后常不使过之,曰:“吾儿不能苟合于世,俭薄所以居患难也。”其后修贬夷陵(26),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贫贱也,吾处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烈官于朝,始得赠封其亲。又十年,修为龙图阁直学士(27),尚书吏部郎中,留守南京(28),太夫人以疾终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枢密(29),遂参政事,又七年而罢。自登二府,天子推恩(30),褒其三世,盖自嘉祐以来(31),逢国大庆,必加宠锡。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曾祖妣累封楚国太夫人(32)。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皇妣累封越国太夫人。今上初郊(33),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呜呼!为善无不报,而迟速有时,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积善成德,宜享其隆,虽不克有于其躬,而赐爵受封,显荣褒大,实有三朝之锡命(34),是足以表见于后世,而庇赖其子孙矣。”乃列其世谱,具刻于碑,既又载我皇考崇公之遗训,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鲜,遭时窃位,而幸全大节,不辱其先者,其来有自。熙宁三年(35),岁次庚戌(36),四月辛酉朔(37),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诚、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知青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充京东路安抚使,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修表。
注释
①泷(shuāng)冈:地名。在江西省永丰县沙溪南凤凰山上。阡(qiān)表:即墓碑。阡:墓道。
欧阳修的父亲,名观,字仲宾,追封崇国公。
③卜吉:指风水先生找到一块好坟地。
④克:能够。表:墓表,是记述死者公德的文体。
⑤孤:古时年幼就死了父亲称孤。
⑥太夫人:指欧阳修的母亲郑氏。古时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称其母为太夫人。
守节自誓:意思是,郑氏决心守寡,不再嫁人。
⑦居穷:家境贫寒。衣食:指生活。
⑧以长以教:一边抚养(欧阳修)一边教育他。以……以:一边,一边。表示两个并列。
⑨俾(bǐ):使达到某种程度。
⑩姑:丈夫的母亲,这里指欧阳修的祖母。
⑾养:奉养,指孝顺父母。
⑿始归:才嫁过来的时候。古时女子出嫁称归。
⒀免于母丧:母亲死后,守丧期满。旧时父母或祖父死,儿子与长房长孙须谢绝人事,做官的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上月(概称三年),也称守制。免,指期满。
⒁间:间或,偶尔。御:进用。
⒂适然:偶然这样。
⒃官书:官府的文书。这里指刑狱案件。
⒄求其生不得:指无法免除他的死刑。
⒅矧:(shěn):况且。
⒆剑:抱。《礼记·曲礼上》:“负剑辟咡诏之。”郑玄注:“剑谓挟之于旁。”
⒇戌:地支的第十一位,可与天干的甲、丙、戊、庚、壬相配来记年。
(21)咸平:宋真宗年号。
(22)道州:地名,辖境为今天的湖南道县、宁远以南的潇河流域。判官:官名,州郡长官的属官,掌管文书工作。
(23)推官:州郡长官的属官,专管刑事。
(24)考:亡父。讳:名讳
(25)江南:宋时地区划分为路,宋真宗时全国划分为十八路,江南为一路,辖区相当于今天的江西、江苏的长江以南,镇江、大茅山、长荡湖一线以西和安徽长江以南以及湖北阳新、通山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