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原文注释及翻译

时间:2021-08-31

  第一篇:《论衡--自然篇全文原文译文注释》《石奋传》的翻译

  【题解】

班固等人的《白虎通德论》则认为天是“居高理下为人镇”的统治者。他们把人间的一切都说成是天有意安排的。王充在本篇里集中批判了这种神学目的论,阐述了他的自然观。

  王充认为,天地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人和万物都是天地运动施放出来的“恬淡无欲,无为无事”的“气”构成的,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天地合气,万物自生”。俗儒“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是“不合自然”的说法“未可从也”。

  继《谴告篇》之后,王充在本篇中用“自然无为”的自然观,进一步批判了俗儒鼓吹的自然灾变是上天用来谴告君王的谬论。他认为,“夫天无为,故不言。灾变时至,气自为之”,“气变之见,殆自然也”。他明确指出,谴告说的产生,是政治腐坏的结果,“谴告之言,衰乱之语也。”是俗儒根据乱世中人们“相讥以礼”的道理,“以心推况”出来的主观臆造。

  但是王充把“天道无为”的自然观,错误地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把“无为”作为人类活动的最高准则,对社会现象作出了不科学的解释。

 【原文】

  54·1天地合气(1),万物自生(2),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万物之生,含血之类(3),知讥知寒。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4),生丝麻以衣人(5)。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6),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试依道家论之(7)。

 【注释】

  (1)气:又称元气。参见4·1注(4)。

  (2)王充认为,万物是由物质性的“气”自然形成的,这种自然观是与天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的观点相对立的。

  (3)含血之类:含有血气的动物,这里指人类。

  (4)食(sì饲):通“饲”。食人:给人吃。

  (5)衣(yì义):作动词,穿。衣人:给人穿。

  (6)自然:自然而然。

  (7)道家:以先秦老子、庄子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学说。道家学说以老庄自然天道观为主,强调人们在思想、行为上应效法“道”的“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不尚贤,使民不争”。伦理上主张“绝仁弃义”,以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与儒墨学说形成明显对立。其后,道家思想与名家、法家相结合,成为黄老之学,为汉初统治者所重。汉武帝时,独尊儒术,黄老渐衰。

 【译文】

  天施放的阳气与地施放的阴气相互交合,万物就自然产生出来了,如同夫妇的精气交合,子女就自然产生出来一样。万物的产生,其中含有血气的人类,知道饥饿知道寒冷。他们发现五谷可以食用,就取五谷作为食物;发现丝麻可以作衣服,就取丝麻做成衣服穿。有的解释认为天生出五谷供给人们吃,生出丝麻供给人们穿。这是说天在给人类充当农夫和桑女之类的人,这不符合天道自然的道理,所以这种观点是值得怀疑的,不可信从。试按照道家的观点来论证一下这个问题。

 【原文】

  54·2天者,普施气万物之中(1),谷愈饥而丝麻救寒(2),故人食谷、衣丝麻也。夫天之不故生五谷丝麻以衣食人(3),由其有灾变不欲以谴告人也(4)。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气自变而人畏惧之。以若说论之,厌于人心矣(5)。如天瑞为故(6),自然焉在?无为何居(7)?

【注释】

  (1)施:散布,施放。普施气万物之中:意即天在普遍地散布气,万物是承受了这种气而形成的。

  (2)愈饥:解除饥饿,充饥。救寒:消除寒冷,御寒。

  (3)故:故意,有意识地。

  (4)由:通“犹”,就像。谴告:谴责,告诫。

  (5)厌:满意,心服。

  (6)天瑞:王充认为祥瑞是由气形成的,所以称“天瑞”。

  (7)无为:道家哲学思想。即顺应自然的变化之意。老子认为宇宙万物的根源是“道”,而“道”是“无为”而“自然”的,人效法“道”,也应以“无为”为主。

 【译文】

  天普遍地散布气于万物之中,谷物能充饥而丝麻能御寒,所以人类吃谷物、穿丝麻。天不是有意识地生出五谷丝麻来给人类吃穿,就像出现了自然灾变不是天想用它来谴责告诫人一样。物自然地产生出来而人类穿它吃它,气自然地产生灾变而人类畏惧它。以这样的解释来论述它,就能使人心服了。如果祥瑞是天有意安排的,那么,自然的道理在哪里呢?无为的道理又在何处呢?

 【原文】

  54·3何以天之自然也(1)?以天无口目也。案有为者(2),口目之类也。口欲食而目欲视,有嗜欲于内,发之于外(3),口目求之,得以为利,欲之为也。今无口目之欲,于物无所求索,夫何为乎?何以知天无口目也?以地知之。地以土为体,土本无口目。天地,夫妇也,地体无口目,亦知天无口目也。使天体乎?宜与地同。使天气乎?气若云烟,云烟之属,安得口目?

 【注释】

  (1)“何以”下脱一“知”字。据下文“何以知天无口目也”可证。

  (2)有为:与“无为”相对,指有意识行为之物。

  (3)发:表现。

 【译文】

  根据什么知道天的自然无为呢?就是根据天没有口目这一点知道的。考察凡是有意识行为的东西,都具有口目这一类器官。嘴巴要吃东西而眼睛要看东西,内心里产生嗜好欲望,就会在外面表现出来,用嘴巴和眼睛去寻求,要得到了才会满足,这是欲望所产生的作用。现在天既然没有口目所产生的欲望,对事物无所追求和索取,它怎么会有意识地行动呢?根据什么知道天没有口目呢?根据地的情况知道这一点。地以土为形体,土原本就没有口目。天地,如同夫妇,地体没有口目,也就知道天没有口目了。如果说天是形体吗?那就该与地体相同。如果说天是气吗?气就像云烟一样,云烟这类东西,哪里会有口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