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场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1

  出租人(甲方):东莞市xx培训学校

  主要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培训教育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二楼壹号课室 场地,面积70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天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