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开办餐厅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物业状况
1、地址:市 路 号,
2、计租建筑面积: M2.(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201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若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双方可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认。
三、租金、保证金、递增及交付
1、本合同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2、场地租金:?元/㎡/月,年租金为 元,此后每年租金递增,具体数额如下:
(1)租赁期间第1年租金为
。
(2)租赁期内第2年租金为
(3)租赁期内第3年租金为
(4)租赁期内第4年租金为
(5)租赁期内第5年租金为
(6)租赁期内第6年租金为
3、租金的交付
租金自乙方计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半年租金于合同签定之日付清,以后乙方每次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半年租金。物管费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须在每月的前10天支付当月的物管费,租金和物管费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季度租金和物管费总额的1‰缴纳滞纳金给甲方。
四、物业管理
乙方支付的物管费是指小区物业所收取的包括水电暖气卫生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五、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有保证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并应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场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