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的房屋所有权无权利瑕疵。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安徽合肥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