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时间:2021-08-31

【必备】赠与合同模板汇编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赠与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赠与合同 篇1

  赠与人:XX(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XX(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负担义务受赠。

  第二条赠与标的物

  一、债权:

  (1)债务人:X

  (2)债权额人民币XXX万XXXXX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XXXXX分XXXXX厘。

  (4)清偿期限X20xx年Xxx月Xxx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为赠与。

  二、股票:

  (1)X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

  (2)面额人民币XXX仟XXXXX佰元股票XXX张。

  (3)股票字号:XXXXXX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为赠与。

  第三条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即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债权与股票赠与合同)

  第四条甲方与债务人XXX关于X20xx年Xxx月Xxx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合同,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XXXXX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XXXXX元抵销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第六条本赠与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XXX.

  第七条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契约成立后,亦应负责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逝世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违反前条义务时,甲方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X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债权与股票赠与合同)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X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XXXXX

  受赠人(乙方):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赠与合同 篇2

  1.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赠与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赠与人:

  受赠人:

  第一条 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1.名称:

  2.数量:

  3.质量:

  4.价值: 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第二条 本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具体的 赠与目的是: 。如果本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则:赠与合同1. 赠与人不享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权利;

  2. 赠与财产未给付之前,因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对受赠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受赠人可以在本合同生效后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

  第三条 本赠与合同(是/否)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是: 。赠与人应当在该所附义务的范围内,对受赠人承担赠与财产的质量上的和权利上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条 赠与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 。 赠与人应当在受赠人签字盖章之前明确将该瑕疵告知受赠人,故意不告知受赠人的,或者赠与人向受赠人保证赠与的财产没有瑕疵的,因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需对赠与财产本身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五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

  1. 时间:

  2. 地点:

  3. 方式:

  第六条 赠与人的权利

  4. 赠与人在给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规定需要办理特定手续合同才生效的,赠与人拒绝办理该手续的行为视为撤销赠与。

  5. 赠与人在给付赠与财产之前,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自己的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拒绝履行本赠与义务。

  6. 在赠与财产给付之后,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仍可以依法撤销赠与:(a)受赠人不履行本赠与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的;(b)其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第193条规定的情形的。

  第七条 赠与人的义务和责任

  1. 赠与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五条的规定,给付赠与财产。

  2.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受赠人的权利

  1.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

  2.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请求赠与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权利。

  第九条 受赠人的义务为履行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此项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其已受领的赠与财产不受影响。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成立,自 生效。办理前述手续的费用由(受赠人/ 赠与人)承担。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赠与人(章): 受赠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机关: (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