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保密法》,依法加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保密工作,根据区、市保密局《关于开展20**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扎扎实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实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市民委(宗教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补充调整了由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为组长,副主任(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负责人、市级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以及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在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法制宣传日常工作的开展,切实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学习教育,切实筑牢保密意识
为进一步把活动落到实处,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紧紧围绕“增强保密素养,提高保密能力”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集体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结合学习了《保密法》,通过开展学习泄窃密案例、播放保密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国家利益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委(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保密守则,为促进保密法制宣传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二是重点学习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厅字〔20**〕3号)、《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厅字〔20**〕4号)、《关于落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宁党办综〔20**〕14号)等系列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保密素质和保密能力,也更进一步规范了保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保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保密管理能力;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保密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委(局)机关、市级宗教团体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近30人参加了保密知识答题活动,使保密知识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