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论述,公司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法律,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做到依法治国,用法律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用法律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此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建设法制国家。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有法律,做到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有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有秩序,建设顺利进行,人们过上幸福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制观念、法制环境不能令人满意,一些人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有的贪污受贿,有的盗窃抢劫,有的徇私枉法,更有甚者杀人,例如2012年8月重庆周克华多次持枪抢劫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他们之所以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制观念,不遵纪守法。
作为一名公司财务人员,我要认真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懂得法律作为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与我们伴随,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无人不在法律的规范之中。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我要自觉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学法,就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国家法律的精神与内涵;守法,就是要遵守一切国家法律;用法,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与框架内办事。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破坏法律之事;要理智地对待每一件事,不得冲动、鲁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自律,增强法制观念,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法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