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创造性地回答怎样实现我国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所取得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回顾人类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发生了四次历史性飞跃。
第一次飞跃是1972年6月5日至16日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首次人类环境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将“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利益”确立为人类对环境的共同看法和共同原则。
第二次飞跃是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这次会议第一次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进行认识,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战略。
第三次飞跃是20xx年8月26日至9月4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会议提出了著名的可持续发展三大支柱: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确保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繁荣。
第四次飞跃是今年6月20日至22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这次会议针对“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背景下的绿色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机制框架”两大主题,围绕“达成新的可持续发展政治承诺”、“全面评估过去二十年可持续发展领域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差距”、“应对新挑战制订新的行动计划”三大目标,进行了深入讨论,正式通过《我们憧憬的未来》这一大会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重申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决定启动可持续发展目标讨论进程;强调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背景下的绿色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敦促发达国家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友好型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温家宝总理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大会,发表了题为“共同谱写人类可持续发展新篇章”的重要演讲,表达了我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推进人类可持续发展事业的意愿和决心,全面阐述了我国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立场和主张,彰显了中国负责任、有担当的大国形象。
我国在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环境发展领域的合作与治理的同时,也在国内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及时出台加强环境保护的战略举措。20XX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引领者,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十分丰富,集中体现在6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指导新时期环保工作的战略思想,就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二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定位,就是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明确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历史地位,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根本路径。四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进一步明确环保人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要继续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六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就是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主阵地作用。
国内外环境与发展形势表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已经明确,我们必须乘势而上,有所作为,勇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和实践者。一要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要坚决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二要切实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通过环境标准引领企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三要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四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要继续深化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五要让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污染物排放已超过环境容量的江河湖泊、草原、湿地,下决心退出一部分人口和产业。六要研究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