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三结合”,全力推进“三项行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现将今年以来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如下简要汇报:
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回顾今年来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成绩: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97起,死亡46人。四项指数呈现“一降、一升、两平”趋势: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道路交通事故165起,死亡43人,同比下降3%;消防火灾事故28起,无人员伤亡,同比上升20%;未发生海洋渔业安全事故,同比持平。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将安全生产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把安全生产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不仅是政府的工作,全县各级党委,全体领导干部都必须高度重视,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坚持常抓不懈,会议要求各位常委务必都要高度重视分管一块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的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各类隐患的整改到位。同时要进一步的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能心慈手软,纵容姑息,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县政府每月常务会议都要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及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县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扩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部门、镇(区)、村(企业)三级目标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以深化领导责任体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推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调整扩大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着力推进各级党政“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领导责任体系。通过强化党政引导和部门监管,加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使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扮演主要角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三是安全“三项行动”成效明显。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三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突出一个“实”字,扎实抓好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努力实现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8505起,整改到位7835起,整改率91%。二是重点加强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今年我县由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3起,已落实相关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方案。县级挂牌督办隐患42起(含三起市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目前已经按期整改验收到位22起,其余20起隐患在近期也有望整改到位。三是加大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督办力度,与县效能办联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实施联合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进行实时通报,对不重视整改工作,推委扯皮的单位给予曝光,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整改期限切实隐患的消除到位。
2、突出一个“严”字,扎实抓好执法专项行动。一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 及时制定我县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的领导组,明确了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为重点的8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是及时组织全县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业务培训班,在抓好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的同时,提高了全县安监系统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整个执法行动取得成效提供保障。三是专题研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措施,进一步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坚持原则,政策透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执法的重心由“事后”向“事前”转移,自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以来,截止目前为止,全县共立案查处非法违法案件20起,其中事故案件4起,非法生产经营案件4起,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6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处罚金额68.1万元,目前到帐数48.6万元,有效打击了全县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3、突出一个“广”字,扎实抓好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各镇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抓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6月份“安全生产月”,我县组织开展了“安全与我同行”巡回宣传以及“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全生产咨询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四是推进全民职工安全生产电视培训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有机结合,作为促进职工安全培训的再动员、再促进的抓手,全面推进全县职工安全培训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年共完成3.5万人的培训任务。同时,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31次,培训各类人员3638人。
四是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今年,我县继续开展了海洋渔业、化工企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10项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化。
海洋渔业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巩固滩涂养殖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成果,将原有的51家用滩企业整合重组为27家规模企业,为全县9000名从业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培训滩涂从业人员9471人,县政府一次投入400万元,组建了全国首支海洋渔业专业救助队伍,配备大型滩涂养殖生产安全稽查拖拉机8辆,组建用滩企业督查队27个,加大滩涂养殖安全生产稽查工作力度,有效防范了延时作业现象的发生。同时,全面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6个沿海镇共建立2家渔船业协会,6家渔业服务公司,将全县1651艘渔船纳入公司管理,所有渔船按照规定配齐通讯、导航、救生、消防等各项必要的安全设备,有效保障了渔船海上作业的本质安全度。
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一是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从业条件的到位。到目前为止,已有132名化工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和78名化工生产危险岗位职工分别报名参加化工安全大专和职业高中班的学习。同时对未达到学历层次又未报名参加培训学习的156名危险岗位操作工进行了及时调整。目前,我县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已经基本达到省局文件规定的要求。二是不断提高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水平。组织专家对全县35家44个采用危险工艺的岗位进行了监管检查,除4家拟关闭转产企业未实行自动改造外,其余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有22个岗位实行了自动报警,有18个岗位实行了超温超压自动连锁,有4个岗位实行了dcs控制系统,全面提高了化工生产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三是严格执行安全专家检查制度。全县化工生产企业除已经停产企业外,都分别聘请了化工安全专家,并按照文件规定的检查频次进行了检查,查处了大量的事故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建立了相关检查台帐,专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和服务已成为规范化、制度化。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 以保畅通、压事故为目标,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全面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今年来,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8万余起,处罚12万余人次,记分5万人次,道路交通事故始终保持平稳态势。
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公安部关于开展高层、地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在对全县所有高层和地下建筑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力度,共排查重点单位200家,对11起较大的火灾隐患依法实施督办,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夯实。
1.以许可证换证为抓手,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严把准入关,严格审查。通过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许可证延期换证,促使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装备和工艺水平,加快隐患整改,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实现本质安全。上半年,县安监局依法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84件,办结778件。在基础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督促各企业严格按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精心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有效提高了项目本质安全度。
2.抓好生产型企业评估工作,完成了全县新一轮生产型企业安全评估和数据采集工作。共对1708家生产型企业进行了评估,采集数据1562家,同时结合安全评估和数据采集工作的开展,对1569家企业下发了安全告知书,由企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主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