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求,根据上级安排,现就2016年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述职述廉如下: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我县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力推进“三化”建设的关键年,我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三个代表”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人事人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部署,深化人事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大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认真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加大劳动执法监督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全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深化改革,努力实现了人事人才工作新突破。
1、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积极探索招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招录工作。公正地完成了21名新录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的报名、资审、考试、考察、录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配干部,规范干部程序,杜绝违章和“暗箱操作”。加强干部队伍的考核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我局配合县纪委监察、组织、编办、财政,开展在编不在岗清理,共抽查10个单位。做到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严格兑现考核结果。认真开展干部培训,任职培训,不合格和不称职人员离岗培训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政策,对达到辞退条件的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全年共培训470人,其中不合格和不称职65人,辞退和开除不合格不称职人员34人。
2、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新体制。事业单位是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地方,搞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系重大,我县成立了“事改”领导小组,我局严格按照“事改”精神,积极宣传政策,作好过细调研,全面开展“事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全面安排,下发了《××县“事改”方案》、《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竞争上岗细则》、《新增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以聘用制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的基本用人制度,重点抓好科学设岗、公开聘用、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等环节,规范聘用程序,强化奖励机制,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全县“事改”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可望十一月底全面完成。
3、深化工资改革,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工资福利,审批10924人左右年终奖,办理两年考核升资3080人,五年考核职称和“三优”晋升级别工资326人,职称升资324人;严格按规定办理死亡安葬费、一次性抚恤67人;审批发放岗位补贴在职人员9791人,离退休3128人。同时,争取多种形式,结合“事改”工作,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教育部门按照“三治一管理”目标,打破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将财政工资分为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浮动工资直接与考评挂钩,卫生部门实行效益工资制,将财政工资以外部分称之为效益工资,并与月考评挂钩;从而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打破平均主义,建立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重业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4、认真贯彻执行市发3号《关于进一步用好和引进人才的意见》和县委政府《提高人才队伍相关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积极探索科技人才的考核和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办、颁办、协办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兑现发放高级人才津贴67人,高知边补571人(其中中级职称边补553人,学士学位边补18人),共计现金40余万元。全县职称管理进一步得以规范,实现计算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7571人,开展了40多个单位312人的资格证三年一审工作,办理资格证520人,向上级推荐评审中高级职称200多人,开展了初岗评审工作。结合“事改”加强职称结构比例管理,推进评聘分离,实行单位自主聘任目标。
5、高度重视军转干的安置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安置军转干2人,积极争取中央转移资金157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万余元,彻底解决62名困难企业军转干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问题。开展节假日军转干慰问,得到了各级好评,为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作出应有努力。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新突破。
就业是民生之本。再就业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作重点是抓好中央、省、市精神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转变下岗失业人员的择业观念,使“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深入人心。二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把培训和再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981人,占任务107%。三是积极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安置89名“4050”人员。四是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信息反馈作用,组织劳务输出1820人,其中完成“阳光工程”1400名。
(三)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新突破。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工作重要环节,也是完成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手段。全年开展专项检查(包括职业病检查)7次,特别是非法使用童工和对劳动力市场的清理整顿。配合社保参与稽核72户,协助征收250多万元社保资金。办理劳动合同鉴证6568人,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49件。为民工追收拖欠工资25万元。
认真开展劳动争议仲裁,不断改进和完善仲裁办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仲裁庭建设取得较好进展。共受理仲裁案件68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0件,其余18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开展集体协商审批工资2户。
认真宣传《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印发劳动法律法规书3000多本,组织企业法人培训5期500余人开展街头宣传40余次,得到企业和干部职工的好评。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征缴新突破。
1、认真组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增强基金支撑力。加大征收力度,严格缴费申报制度、稽核制度,完成基金入库266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710万元,失业保险165万元,医疗保险788万元)。同时,把扩面增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和城镇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扩面参保,共扩面(净)865人。加大追缴历年欠费力度,完成清欠3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5万元,失业保险15万元)。
2、严格执行基金发放政策,严把“出口”关,保护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该享受的发放好,不该享受的控制好,防止资金流失,全年基金支出2064.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社会发放2119人1233万元,生活费、安葬费、一次性补助134万元,发放失业保险120人次1.2万元;,医疗保险支出696万元(其中大病95万元,基本医疗197万元,个人帐户330万元,公务员补充支出74万元)。
3、严肃查处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人和事,维护社会保险工作秩序,查处医患联合编保1例。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服务工作新突破。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管理事”的约束机制,不断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基本做到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越位”;该做的事做好,不“缺位”。
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形成了一批风风火火干事业、兢兢业业谋进步的好干部。在关键时候,不论是份内份外,不计个人得失,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团结一心完成局领导班子交给的任务,切实改变了机关衙门作风,一支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作风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素质的人社保队伍,正细雨润无声地形成,不断树立起人劳社保干部新形象。
(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