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谈判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
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依照委党组对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向社会、向人民群众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并在行为上率先垂范。
二、严格执行各级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政策,不乱开口子,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的宴请。
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活动,不接受下属单位或个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参与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定,不无故脱岗,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工作岗位。
七、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分管好分管科室业务。
八、严格执行人口计生工作“十不准”规定,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人口计生政策。
九、加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
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良好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以上承诺,请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