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8-31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书(一)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为明确员工的责任,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负责工作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护和管理。

  二、未经消防安全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易爆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的应取得相关安全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不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不得遮挡安全出口;不在营业时间内对防火门上锁。

  四、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和处理,积极配合做好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和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确保顾客、员工人生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五、自觉接受并服从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

  六、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责任书从XXXX年xx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有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部门负责人(签字) 员工(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书(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领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心,确保单位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 特与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具体履行的责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