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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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谨重承诺:严格按照下列承诺内容开展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服务企业的依法、依规处理。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服从管理部门及服务企业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周到的运输服务。
二、每日出车前、收车后在交接-班时应对车辆安全状况和服务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车内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三、随时保持车内卫生清洁,无异味,后箱内无杂物。车身外观整洁美观,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膝;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四、在营运服务过程中做到衣帽整洁,仪容端庄,对旅客热情礼貌,说话和气,举止庄重,服务周到。
五、在工作时尽量讲普通话,使用十字文明语言(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六、熟悉和掌握本省、本市、本县(区)的地理人文环境状况,熟悉本地的道路、街巷及通往外地公路线路情况;熟知本地的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
七、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和音响设备,在车辆行驶时不拔打和接听手机,不吸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客时按规定停车;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要求的,应选择最短的路线行驶;如因故需绕道行驶的,应如实向乘客说明情况,做到不无故拒载乘客,不途中甩客,不无故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