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之前要告知人们,以下是关于拆除告知书,希望对您有帮助!
XXXXXX村民:
经县、镇有关部门认定,你们几户在“井分”的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随时有倒塌可能,并危及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条例》及属地管理原则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你们六户应当承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责任。现请你们收到本告知书后立即自行拆除,或同意积极配合由村委会派人拆除。(拆除相关费用由村委会承担支付)。拆除的砖、木、石仍归你们几户所有。
特此告知
同意拆除签字: 不同意拆除签字:
庄XX、汪XX、汪XX、XXX
XXXX村委会
XXXX年4月4日
你户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限你户于XXXX年8月16日前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将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你户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如确属倒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影响生活的需要改建的,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核实报经镇政府审批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建设,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前,所建违法违章建筑必须在限期内自行拆除。
XXXX区XXXX寺镇XXXX村支部委员会
XXXX区XXXX寺镇XXXX村民委员会
XXXX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