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信在传递过程中,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非相关人员,不许私自阅读,复制传播信中内容!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上访信范本,仅供参考!
信访人:颍州区程集镇**村民委会**西队村民小组
信访请求:
一、依法确认**小学所占用土地归**西队村民小组所有;
二、确认**村民委会与张**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
三、依法追究**村委会擅自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违纪责任;
四、立即责令关闭**浴池,拆除张**非法建造的房屋。
信访事实:
**小学位于**自然村东头。学校所使用土地原是**村委会**西队的耕地,后因**小学的建设需要,**西队无偿提供耕地给学校使用。2004年之后因乡镇小学合并,**小学被撤销,学校所剩校舍、操场等一直没有处理。20**年10月18日,**村委会在**西队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张**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约定**村委会以9万元的价格将张营小学卖给张**。后**村西队村民发现学校的土地被卖,要求**村委会予以处理,但村委会一直拖而不决。
信访理由:
一、**小学所占用土地依法归**西队村民小组所有。
**小学所使用的土地本来是**西队的耕地属于**西队集体所有。后虽然提供给**小学使用,但是没有在土地管理局办理任何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既然没有做土地权属的变更,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60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学校所使用土地的所用权就依然属于**西队。现在**小学已经被撤销,土地的使用主体不复存在,那么**西队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就有权收回土地,行使土地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