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深入基层,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带头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
四、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
五、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不跑官要官、不买官卖官,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六、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做到讲短话、开短会、写短文。
七、带头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做到不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和变相旅游。
八、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做到廉洁自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
中共省局党组全体成员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治坚定,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及时有效贯彻落实。
二、坚持民主集中,提高决策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办事,坦诚相待、相互补台,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努力建设团结和谐、步调一致的坚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