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8-31

  离校安全责任书【一】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并担负起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对于孩子的安全,学校、教师的责任时间为师生在校期间,责任空间为校园内,放学后是家长的责任时间。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要教育孩子按时到校上课,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来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提倡家长亲自接送,中低年级的孩子家长必须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长因故不能亲自接送,要与所委托的接送孩子的人员有书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保证学生安全。

  三、家长要明确孩子上放学的时间,做到按时接送。

  早晨到校时间:7:40以后

  中午放学时间:11:40,到校时间:12:50以后

  下午放学时间:4:25

  四、建立学生请假报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时上学,家长须亲自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如果学生上学期间,家长因故须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长要亲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告知班主任老师是谁来接孩子。

  五、为了保障家校的联系通道,班主任老师已建立了本班的飞信群,请家长要保障手机信息的通畅,换手机号码要及时通知老师。

  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学校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离校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为了杜绝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后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协议书,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