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学校固定资产流失,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姜堰市第二中学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活动配置给各部门使用的实物资产(包含各类仪器设备、家具、交通工具以及社会捐赠等资产)。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学校、各行政处室、教研组(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各行政处室是学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的责任部门,各教研组(实验室)是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三、各行政处室归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实施责任管理,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各行政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计划编报、审批等工作,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4、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5、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资产管理部门和学校审批。
6、对下属教研室、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各教研组(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实施实物管理,其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