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男,汉族,1971年6月x日生,住保定市依棉集团x号楼xxx室。
被申请人:xx,女,汉族,1971年8月x日,保定市依棉集团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申请冻结xx名下在工行的银行存款(卡号:9558820409001xxxxx)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一案,已由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申请人:姜锦利,男,汉族,1960年2月9日出生,现住武昌区小东门凯乐花园。身份证号:4201061960020xxxxx
申请人:毛志敏,男,汉族,1979年11月19日出生,现住洪山区洪山乡贺家湾52号。身份证号:4201061979111xxxxx
被申请人:卢洪华,男,汉族,1965年1月17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港口镇港口集镇5号。身份证号:3604241965011xxxxx
被申请人:湖北赣华新农村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汉阳区七里庙81号。
法定代表人:卢洪华
被申请人:马龙祥,男,汉族,1963年6月25日出生,住,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镇莲花桥马家湾60号。身份证号:4201221963062xxxxx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26566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即将向贵院提起诉讼,因发现被申请人有效资产将被拍卖,故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望准予为谢!
此致
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