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从虚假的企业所得税入手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第*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a公司,成立于1999年,系民营企业,主营从事锯条、钢砂钢丸及其他钢制品生产。审计会计年度:2009年。审计报告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检查思路
经审阅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发现以下疑点:
1.审计收费异常。2009年底a公司资产总额5.07亿元,审计收费3.5万元,但同等规模的审计项目收费1万元左右。a公司2009年底短期银行贷款2.29亿元,该审计报告主要用于银行贷款需要。
2.审计底稿异常。一是审计底稿有修改痕迹。底稿记录银行保证金账户存款余额240万元,但该数字有明显修改痕迹,审计人员未取得银行对账单,也未对银行保证金账户发函询证。二是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与审计底稿数不符。财务报表显示主营业务成本3.18亿元,但审计底稿中审定数3.72亿元,底稿中除罗列成本发生总额外,未执行任何审计程序;财务报表显示固定资产8186.19万元,与审计底稿所附固定资产明细表原值7238.27万元不符,存在明显差别。
3.企业所得税异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企业所得税915.25万元,但审计底稿中a公司四个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显示所得税合计数仅为63.94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 不便的情况下,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和所得税分别增加了5675.42万元和851.31万元,增幅达1331.42%不符合企业实际核算方法:
4.重要会计科目审计程序简单甚至未审计。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存货期末余额1.21亿元,占资产总额23.86%,审计底稿中仅取得了企业期末存货盘点表和几张记账凭证,未履行存货监盘审计程序,抽盘了两个品种存货,也只有数量,没有金额。此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期末资本公积4749.93万元、盈余公积2371.16万元、未分配利润1.75亿元,审计底稿中仅有未分配利润审定表,没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审计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