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定义
1.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情况的全面总结汇报,说明审计工作的结果
注册会计师审计目标的实现途径是实施审计程序,而审计目标的实现结果是通过审计报告来反映的。审计报告反映委托方的最终要求,也反映审计方完成任务的工作质量,同时也是对被审事项的评价和结论的集中体现。
2.审计报告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性文件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是依法进行的,审计结果按照法律的规定既要对委托人负责,还要对其他相关的关系人负责。审计报告本身要对被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致性表示意见,各方面关系人以这种具有鉴证作用的意见为基础,使用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因此,在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必须具有信服力、公正性和严肃性,具备法律效力,否则,委托人和各方面的关系人就无需使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法定效力体现在各方面关系人使用审计报告的过程中。
3.审计报告是一种公开的信息报告
作为信息报告的一种,审计报告不仅可以被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按规定范围使用,而且相关的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都可以使用审计报告,并从中获得对有关项目公允反映程度的公正信息。
审计报告写作格式
标题: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而在财务审计方面可以写标题为“独立财务审计报告”。
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审计人员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果在股东年度大会上选聘的审计师,审计报告就必须提交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