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溧水区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之中,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我局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2015年溧水区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溧水区卫生局关于开展综治法治宣传活动的方案》,明确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
三是抓职责分解、层层落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工作计划,实行目标化管理。
(二)实行阳光政务,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认真清理审核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及法定依据,对照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了局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制定了《溧水区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布了7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和办理流程。减少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限,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效能。梳理出了155项卫生行政处罚清单和4项卫生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同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证了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在我局的顺利开展。
二是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投诉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460件,已办结460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83%。发回重办率和重复派单率0%。
(三)调处医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
一是继续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各医疗机构建立并落实了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对于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都能认真接待。在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服务群众、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平进行调解,认真化解医疗投诉矛盾纠纷。在纠纷调处中,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医患纠纷。
二是督促各医疗机构按照《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中的要求,开展医患纠纷的评析工作。为防范医患纠纷,将医患纠纷、医疗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不定期组织医疗、护理、院感专家,采取查台帐、查病历、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区级医院进行了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了情况通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医疗卫生咨询投诉电话全天候畅通。各医疗单位按照《溧水区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和《溧水区卫生系统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中的要求,开展医患纠纷评析工作,规范医患纠纷处置流程,形成医患纠纷处理的压力传导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加医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防范意识,最大努力规避医疗纠纷。
三是积极做好12345工单回复。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工单95份,涉及区级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其中70%是由于医患沟通不到位造成患者及家属投诉。至目前,办结率100%,满意率均在80%以上。成功化解医患纠纷矛盾(不含工单内)14起,无因调解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访行为。
(四)严格卫生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为强化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XX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区法制办等有关规定,按时对全系统49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注册登记。
二是加强对我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重点从诊疗科目设置、人员资格、医疗广告、医疗文书等方面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完成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及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现场反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是严打无证行医。先后查处了明觉牙科诊所、石湫王狗个体诊所和“雨晴大药房”无证坐堂行医等非法诊疗活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联合计生、公安、市场监管等六部门开展了打击专项行动。对存在跨科行医、使用非卫技人员、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的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严打非法采供血行为。充分发挥农村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作用,强化巡访巡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不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哨点建设,有效净化规范我区医疗市场。
四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对旅馆、浴室、美容美发、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受监督单位共652家,其中,美容美发单位273家;旅馆198家;公共浴室44家;歌舞厅15家;足浴店42家;商场15家;游泳池1家;其他64家。监督检查1173户次,监督频率1.8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5647人,体检率100%。监督覆盖率100%。对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存在的卫生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效果。同时对各类公共用品用具卫生进行监督抽检,大力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五是对我区集中式供水(含二次供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对全区7家自来水厂及33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对各水厂水源卫生保护、自身卫生管理、制水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督查。继续做好农村饮用水的监测工作,并主动协调解决我区疾控中心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设备不全的困难,有望在年底前实现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42项指标的全覆盖。对区辖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全区仅有2家符合卫生要求,抽样消毒餐饮具20套委托区疾控中心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