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人口较少。而且多数青壮年都外出务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序推进集镇发展和新村建设?乡党委大胆创新,在不负债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有效激发了群众的热情和主动性,走出了一条“小资金办大事”的路子。
一、基本情况
自2013年起,乡党委、政府把场镇拓展作为新农村聚居点建设的切入点,吸引农民建房落户。按照“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相对集中、统筹自建”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群众自建”的办法,撬动民间资金2000万元,引导53户群众到新村聚居点建房,拓展场镇面积3.5万平方米。同时,以新村为带动,扎实抓好场镇建设,新增场镇住户5户,硬化街道1.5公里、河道1公里,新增雨污管网1500米,新建农贸市场一处、污水处理站一处、幼儿园一所、新村活动室一处,新建场镇文化广场2000平方米、安装监控设备6处,新建20平米led显示屏1个,顺利为场镇开通了天然气,场镇居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发动群众,变“要我建”为“我要建”。为了统一思想,乡党委、政府分层面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和场镇、新村聚居点的规划;讲清楚新农村集居点建设的目的、意义、方式等;讲清楚到聚居点建房的优惠政策。对外出务工人员,采取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传达“三个讲清楚”的内容。同时,认真梳理、研判群众到集中点建房的真实意愿,能回复的及时回复,需要弥补的及时弥补,需要调整的及时调整,从而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沟通,真正实现了群众自愿到聚居点建房。
(二)充分依靠群众,变“群众看”为“群众干”。新农村聚居点建设,群众是主体。为了最大可能集中民智,乡党委、政府做到了“三个群众定”:一是选址群众定,经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建房户主会,由群众讨论决定在堰村二、三、七社相邻场镇位置调整土地,作为新村聚居点农民宅基地建房用地;二是规划群众定,在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形成新村聚居点整体布局、房屋设计、集镇市场、下水管网建设和水、电、气配套等建设的初步规划方案后,交予建房户会议三次讨论、修订后最终定稿;三是监管群众定,通过建房户会议,民主推选成立了建房工作7人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监管、财务管理和协调服务,建房农户全程参与监管,实现了党委、政府引导下的阳光操作。“三个群众定”确保了整个建设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实现了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
(三)用心服务群众,变“找上门”为“送下去”。 新村聚居点建设涵盖宅基置换、房屋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内容,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而且群众的承受能力、理解能力又千差万别。乡党委、政府采取特事特办的思路,干部坚持上门服务,切实解决个别群众的各种疑虑,帮助部分群众协调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等实际困难,做到问题及时化解,困难及时帮助。比如在落实建设用地时,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终决定用货币补偿方式推进宅基地置换,集中土地供聚居点建设。村民到聚居点建设用地,政府落实专人协调、办理审批手续等,让群众不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