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以下是关于公司员工的离职证明,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离职证明》,敬请记住”6-2-3“,即”六个内容、上下二联、盖三个印“。具体如下......
一、六个内容
在”咋回事儿“一文中,帮主罗列过小纸片应载明的内容,今天再分门别类介绍一下,以便理解起来更容易。《离职证明》应载明的内容,可分为六个。
证明的标题及编号
标题可以直接写全称,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学名“,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但这个学名读起来、理解起来都怪怪的,帮主建议写成”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编号,可采取”单位英文缩写+年度+月份+序号“形式,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显得正规规范、一个是便于存档查询检索。
离职员工基本信息
这类内容比较好理解,无非是员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地址)。
关于此类信息,相信每个HR都能从电脑里调得出来。但切记在离职员工签收时,要让TA核实确认一次,免得倒摆乌龙坏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