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作为商业企业,其经营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提供相应药学服务获得赢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药房2017年度培训计划书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20XX年度是XX大药房GSP认证的第2年,对本店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质量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药品知识、岗位技能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企业经营水平,结合本店今年整体经营规划,特对20XX年度员工教育培训安排如下:
1、培训方式:
1、集体授课:主要通过集中授课,提高员工GSP、药学基础知识、服务规范的认识和掌握。
2、岗位培训:主要针对员工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包括对岗位质量职责的讲解,操作规程的讲解及示范等。
2、培训时间安排:(具体安排见附表)
除以下安排外,还将组织员工参加省、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教育。
3、考核奖惩办法:
1、要求全体员工要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质量教育、业务学习,每次培训要建立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勤和迟到早退者将按旷工处理,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每阶段安排的学习、培训工作完成后,将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司有关岗位聘用、员工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3、对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考试成绩差,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员工将予以处理。
一、需求分析
在药店经营过程中,平价和品牌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竞争不仅仅局限在质量、价格、服务层面,更深层的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争。对药店来说,其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就是拥有优秀的店员,店员的素质是药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根据目前药店的经营现状,将药店的发展与店员的薪酬挂钩,对店员进行定期培训,设计科学合理的店员培训方案,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店员,提高药店发展的竞争力。
下面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培训的需求:
(一)政策分析:SFDA先后颁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20号)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26号)的相关法规文件,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20号)中单列“人员与培训”一个章节,对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的形式、培训档案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26号)第六条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由此看出,做为药品监管部门一直注重人员培训,并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这也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时必查的内容。
(二)企业分析:由于药店的发展速度太快,以致于产生了一种发展的不平衡,药店相关的配套(如相关制度、人员的素质等)措施和药店的规模发展不相适应。
20XX年SFDA并入卫生部管理,医药流通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时代。伴随着社区医疗服务的进一步深化,在社区医疗服务有关药品零差价率和免挂号费等政策的实施,对药店经营造成不可估量的冲击,药品零售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赢得市场,满足患者需求,已成为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药店作为商业企业,其经营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提供相应药学服务获得赢利,赢利的产生来自于营业额的提高,而店员通过自身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为患者提供的药学保健服务对营业额的提高和获取利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只有提高药店店员的总体服务水平,才能使零售药店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顾客,使药店在同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人员分析:通过目前对药店店员情况的调查和了解,以下现象存在普遍:
1、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大多数店员只具有中专或高中文化。
2、店员现有的药品法律法规和药品专业知识不能适应顾客日益增长的合理、安全、有效用药需求。
3、零售药店的店员,往往不能把店员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店员流动性大。
4、部分店员认为药店工作单调乏味,缺乏学习的动力和激情,失去了进一步提升的兴趣。
针对上述情况,对店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是药店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