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为指导思想,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选择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及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为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一般每学年不少于10天。社会实践活动所需时间,利用课内、课外和节假日时间解决,课内时间由综合实践课程计划中规定的时间解决。
(二)社会实践活动可采取学校组织和班级、学生自行联系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生活体验、国防教育、安全演练、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环保活动、交通实践活动、科技文化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俭学等活动。
(三)小学社会实践活动以校内外有计划的活动为主,以学校和家庭为主要实践场所,重在体验;中学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社区服务、国防教育、公益劳动、环保活动、交通实践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等,以社区和校外教育场所为主要实践阵地,外出活动一般应在市行政区内。
(四)鼓励教师创新社会实践活动方式。
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则
(一)坚持教育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遵循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身心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生产劳动,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实现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主体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主动探索、研究问题的动机和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自主创新的意识和实践能力。同时,教师应教给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技能,帮助学生正确分析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启发学生在实践中探索、鉴别、思考、研究和发展。在实践活动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坚持时代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的原则。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要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紧密联系学校创“合格+特长”学生活动,把握时代脉搏,突出人文、科技、国防、文明、环保等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特长的培养。
(四)坚持安全性和严密性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是学生实践活动主要责任人。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分工严谨,有条件可以邀请家长参与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师和家长(监护人)要教给学生自救和自我保护方法,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到社会实践场所(含校外教育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生产实践教育基地、社区等)班主任要和社会实践场所在保证设施安全的基础上,向学生讲清与实践内容相关的操作程序、安全制度,培养学生安全生产和操作的意识。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按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相关精神解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