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贷款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担保人(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不能按期偿还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丙方同意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展期金额与期限
乙方同意对甲方在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展期 个月,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 年月日,原借款期限与展期期限之和为 个月。(下称“新借款期限”)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与罚息利率
(一)贷款利率
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即 %,在展期期间,该利率保持不变;
2.固定利率,即展期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在展期期间,该利率保持不变;
3.浮动利率,即展期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 并自展期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以及上述上浮/下浮比例调整一次。
利率调整日为展期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展期日的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二)罚息利率
1.甲方未按合同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贷款利率按照本条
第一款第3项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2.本协议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第3项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本条中的展期日指原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的次日。
(四)本协议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与新借款期限对应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或通常的与新借款期限对应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还款
贷款展期后,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
(一)展期到期一次性偿还;
(二)按照下列日期和金额分次偿还:
1.年 月 日金额;
2.年 月 日金额;
3.年 月 日金额;
4.年 月 日金额;
5.年 月 日金额。
(三)。
第四条 担保
丙方同意为该展期后的借款提供担保。
(一)如果丙方为原借款合同的担保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 号 (担保合同的名称)的约定执行。需办理续登记、续保险等相应手续的,丙方应负责及时办
妥。
丙方若为保证人,保证期间至展期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如果丙方为新担保人,或者乙方要求丙方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的,丙方同意与乙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的,丙方应负责及时办妥。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后,原借款合同仍然继续有效,甲、乙双方有关权利义务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 份。
(二) ;
(三) 。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丙方为自然人的,则须签字)。
(二)在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之前已按本协议约定办妥与展期相关的担保手续。
第八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丙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丙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乙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丙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丙方具有担保资格。甲方、丙方签署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丙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