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学学生会常规检查标准细则
一、校卡
1、必须按要求将校卡佩戴在左胸,佩戴要及时(勿等检查人员提醒才戴),不得反戴校卡;
2、模糊不清、有涂抹、乱贴现象的均为不合格校卡,请立即整改或于1~2天内重办(重办期间需佩戴原校卡);
3、校卡丢失的需及时补办,补办期间须开条证明(一个补办周期为1~2天,逾期须再次开条证明,证明由学生书写、班主任和档案室老师签字);
4、不得转借校卡,否则双方均视为违规。
二、着装
1、校内必须穿校服,班级服装要统一。
2、不得穿短裤(除比赛、上体育课时);
3、不得随意改校服,校服必须合身(上衣未遮盖校裤口袋一半以上者视为过短);
三、仪容仪表
1、不得烫、染、电头发,不得剪怪异发型,男生头发不得过长(不得过眉、过耳、过衣领),女生做操时应将头发全部扎起(除刘海外、刘海不可过长);
2、不得佩戴首饰(包括玉佩等,即除手表外不予佩戴任何物品);
3、不得化妆,留长指甲、涂抹指甲油等。
四、两操
1、眼保健操时不得随意下位,不得随意离开教室(若有特殊情况应向老师报告后再行动);
2、课间操(以下几条均针对课间操,简称做操)时集合要迅速;
3、做操时不得表现懒散,动作力求标准(如踢腿运动中手臂必须举起、手肘不可弯曲,跳跃运动脚须离地,全身运动中必须蹲下),要求各班做操动作统一;
4、不得于做操过程中谈笑、随意张望;
5、要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不得嚼口香糖);
6、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请按要求请假(详见请假制度)。
五、卫生
1、不得在晚自习期间做卫生,不得透露、散播突击检查时间(一经发现,加重扣分);
2、不得在检查期间大声喧闹,干预、打扰检查;
3、每班检查结束,各班生活委员或班长应自觉离班向检查人员询问相关情况(不得询问其他班级的扣分情况);
4、检查范围包括:地面(有无垃圾、纸屑),讲台(是否整洁),门窗(包括上沿是否干净),阳台(是否整洁,尤其是垃圾桶附近是否干净),背投(是否有灰尘),书柜与置物柜(是否整洁)。
六、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做操的,应书写假条(写清事由、请假人姓名以及时间),并将假条交予班主任及德育处老师签名(两签名缺一不可)后交给检查人员;
2、到达操场才感不适的同学也应按标准做好(如也应佩戴校卡等),并向班级负责人(如班长、团支书、体育委员或班主任)反映情况、请其向告知检查人员,再就近坐下;
3、不得无故逗留在教室及洗手间等地,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扣分。
七、扣分标准
1、一般情况每人每项扣0。5分;
2、不穿校服者每人扣1分;
3、做操无故缺席者每人扣2分;
4、做操不认真被点名批评并全班留下的整体扣2分;
5、卫生每小项视情况扣0。5~2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酌情扣分;
7、每项扣分均有上限,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德育处。
八、其他
1、本标准全校统一,不得要求特殊对待;
2、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及时与班级负责人(指班主任、班长或团支书等)沟通,由负责人回班统一告知全班同学班级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询问,不得与检查人员套交情、要求少扣或不扣分;
3、检查过程中必须尊重检查人员(不得对其随意辱骂等),若对检查结果等有异议或疑问可以反映到班级负责人处,再与检查人员沟通、协商解决。
篇二:学生会纪检部扣分标准
跑操:
1、用电器检查:电扇共6盏/电灯共14盏
①:电扇<3盏未关—0。5分;电扇≥3盏未关—1分;
②:电灯<7盏未关—0。5分;电灯≥7盏未关—1分;*电扇电灯需合计扣分
2、滞留人员检查:
①、无请假条每人每次—1分;
②、请假条不规范每人每次—0。5分;
注:
1、请假条填写请注意填写班级、姓名、请假时间、请假时长,过期作废。人员若还继续待在班内则看作无请假条扣分处理。
2、假条要使用纪检部专制假条,其余(如出校假条,自制假条)作请假条不规范扣分处理。
3、能够走动的希望尽量去跑操地点集合,不要待在班里。
4、若长期请假需注明原因并出示医生证明于检察人员
纪律:
1。整体吵闹—2分;
2。部分吵闹<5人—0。5分;≥5人—1分;需注明坐标
3。若个别班级在检查人员经过时无抬头率可+0。5分
校牌/校服:
1、校牌检查:无校牌或佩戴校牌不规范;
①、≤3个不扣分但要予以公式批评;
②、3<a≤5个—0。5分;
③、5<a≤10个—1分;
④、半个班以上—2分;(此种情况很少,但希望各班注意。)
2、校服校裤检查:无校服校裤或穿着不规范;
①、≤3个—0。5分;
②、3<b≤5个—1分;
③、>5个—2分。
篇三:德育实践周检查项目、扣分标准及有关说明
A、出勤
(一)要求: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早上、中午、晚上学生在早自修铃、中等预备铃和外自修铃响前进入教室。铃响后学校德育实践周班开始点名。因故早退或提前离校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离校证明单交各部(正副)主任审批,离校时应主动交德育实践周班值勤组检验。
2、因病因事请假,按要求写请假条,请假天数半天以内的交班主任审批,一天以内须交各部(正副)主任审批,超过三天须交德育处审批,因突发事、病假未能及时请假者要及时补假(补假限于事后第二天审批权限同前),补假单及时交德育实践周长。
3、实验课、体育课必须与班级休一起上课,不滞留在教室,特殊情况留在教室应有任课老师处签字的证明。
(二)检查项目:上、下午、晚上迟到、缺席和早退情况。
(三)扣分标准:以教室课桌空座位统计,缺一人扣1分,一次扣15分封顶。
(四)有关说明:
1、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检查人员提出更改缺勤的要求,检查人员也无权更改。特殊情况班级填写注销单,由德育处根据规定注销。
2、学生有公事也要尽量争取在检查缺勤时回到教室。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教室的须得到有关老师的同意和证明。
3、各班多余课桌应送总务处保管,各班不得将请假学生的课桌椅擅自临时搬出教室。
4、若有学生长期请假,或经德育处同意将课桌暂时送回总务处,或由德育处出具证明单贴在课桌上,此课桌统一旋转在教室后面墙角处。
5、出勤统计时间为早自修铃响、中午预备铃响、晚自修铃响后,凡铃声停止而未进入教室的定为迟到。
6、出勤检查后,班长应当核对写在黑板右下角的缺勤数,有差错请及时向检查人员提出,检查人员离开教室后再提出异议,将不予受理。
7、各班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