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会会议总结2017

时间:2021-08-31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局长办公会会议总结2017,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篇一:局长办公会会议总结2017

  日前,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房产办证大厅,章先生仅用了1个多小时就办完了产权登记相关材料的申报审查手续,而在这之前,他已为办证一事跑了两个多月。大厅工作人员张欢说:该户产权证办理能够如此迅速,完全得益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新近出台的一份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章先生是美好家园小区项目拆迁户,当初的拆迁协议签订者为其父。全家住上新房不久,其父因病去世,家人协商同意由章先生继承房屋产权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根据房地产登记相关规定,继承房屋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方可办理,而公证部门则以该房没有经过办证确权,不符合公证条件为由拒绝为章先生办理协议更名公证手续。章先生又找到县房屋拆迁部门,希望对原拆迁协议进行更改。而拆迁部门又认为该户房屋已拆迁多年,早已安置了新房,对该户的补偿安置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数年之后再对原始协议进行更名不符合程序,且超出职能范畴,不同意更改。章先生一家的产权证办理陷入了“转圈推磨”的窘境。

  问题反映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领导通过调查了解,认为该户反映的“办证难”一事属实,但情况特殊,此类问题在拆迁安置群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类似章先生这样因协议签订当事人在协议签订后去世,或因协议签订时出现产权人姓名错签、他人代签、书写笔误、多人签名需要重新析产等各种情况,给后期产权证办理带来不便等现象占有一定比例,由于缺少有效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方法,在拆迁户后期进行更改、更正时,工作人怕担责任,不敢办理,甚至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现象,让拆迁户无所适从,形成来来去去的“转圈推磨”。“办证难”苦了群众。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实现惠民便民的目的,该局本着实事求是、化解矛盾、畅通渠道的原则,决定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在过去协议签订和拆迁安置过程中需要变更、修正的15种现象进行了调查梳理,并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形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名变更工作会办纪要》,界定工作范围,明确职能分工,允许对不能履行正常安置结算和产权办证的拆迁协议进行必要的调整或更改。

  纪要明确要求在协议履行完成之前由拆迁部门更改,协议履行完毕之后一律由房管部门审核把关,实事求是给予一次性更改到位,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不再让拆迁户因为办证问题“转圈推磨”。

  纪要的下发,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特殊群体办证难的“政策梗阻”问题,据统计,仅8月份,该县就为特殊情况更改协议信息的拆迁户办理产权证13份。群众说,人性化服务给该局树立了为民服务的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