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其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保持人大机关清廉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有力保障。
王克强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责任,党组成员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多谈心、多交流、多提醒,把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分解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要求,扛起担子,种好“责任田”,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建设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要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实化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王克强强调,新起点、新形势和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围绕推进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促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监督法等任务,严明纪律,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主动作为的锐气和清廉务实的正气,促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儋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广英、王大辉、王安仍、陈清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萍出席会议。党组成员、秘书长冯步卷领学王岐山同志和赵洪祝同志署名文章,传达《中共海南省纪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
市纪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政协机关纪检组成员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工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