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

时间:2021-08-31

  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一:

  2017年1月5日,金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市行政中心召开第七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第七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表彰了五年来在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了全市“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刘宏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禄,市政协副主席蒲海泉,市中院院长周永祥,市检察院检察长罗新超出席会议。

  白振海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着力打造金昌普法特色品牌,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同时要求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方向要正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目标要明确。要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金昌,决胜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和“十三五”时期金昌市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保驾护航。三是工作要到位。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与信访维稳工作结合起来、与创新基层治理结合起来、与德治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形成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四是重点要突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青少年学法用法,通过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尊法、懂法、守法意识,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五是保障要有力。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经费保障,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刘宏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组织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开展“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明确建设法治金昌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将“七五”普法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深度结合,确保“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县、区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三要加大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七五”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机制、新途径,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创造出法治建设的新经验和普法教育的新亮点。

  金昌市司法局局长张爱民向大会报告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并安排“七五”普法工作要重点抓好的七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四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五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七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大会宣读了2011-2015年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

  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公司分管领导,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区)党政分管领导、党委宣传部门负责人、司法局局长,以及受表彰的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